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切实落实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大力度支持脱贫人口增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厅字〔2022〕39号)以及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帮扶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乡振发〔2022〕11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创业场地租赁补贴申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补贴对象  
    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乡村振兴衔接期间(暂定2023年-2025年),脱贫户和监测户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可申请场地租赁补贴。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每年不超过3000元,补贴期限最长3年。

     申报材料 

1.创业场地租赁补贴申请审核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

4.创业者社保卡信息或企业银行账户信息;

5.场地租赁合同(协议);

6.所租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7.场地租赁费支付凭证;

    办理地址

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离石区政府大院7号楼209室)

联系人:高平娥 0358-8220801

    附件:自主创业场地租赁补贴申请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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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