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关于离石区2022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枣林乡枣林村)征收土地的公告
离政公〔2023〕20号
2023年2月9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以晋政地字〔2023〕85号文件批准征收枣林乡枣林村集体土地11.5587公顷。2023年3月1日,吕梁市人民政府以吕政地征字〔2023〕3号文件予以转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的有关规定,现将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吕梁市离石区2022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被征收土地位于枣林乡枣林村(具体位置以上报勘测定界为准)。
三、被征收土地地类、面积及用途
本次征收枣林乡枣林村耕地5.7766公顷、田坎1.2975公顷、其他林地2.1094公顷、农村道路0.3306公顷、坑塘水面0.1353公顷、其他草地1.9093公顷。
被征收土地用途为特殊用地。
四、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为36.5715万元/公顷,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青苗补偿标准为1.7415万元/公顷。
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五、土地征收前吕梁市离石区自然资源局已会同乡、村和土地使用权人对被征收土地进行了调查登记,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已预拨到位。本公告发布后,吕梁市离石区自然资源局应会同区财政局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结果核算补偿费用,长退短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费用落实事宜。
特此公告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