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关于离石区2008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田家会街道界峁村)征收土地的公告
离政公〔2023〕26号
2008年11月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以晋政地字〔2008〕232号文件批准征收田家会街道界峁村集体土地3.3353公顷(50.03亩),2008年11月18日,吕梁市人民政府以吕政(土)征字〔2008〕34号文件予以转发。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和《征收土地协议书》,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吕梁市离石区2008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被征收土地位于田家会街道界峁村(具体位置以上报的勘测定界为准)。
三、被征收土地地类、面积
本批次征收田家会街道界峁村耕地0.7199公顷,未利用地2.6154公顷。
四、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085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7倍,安置补助倍数14.3倍,土地补偿标准9.859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标准20.1416万元/公顷;未利用地土地补偿标准30万元/公顷。
五、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吕梁市离石区自然资源局办理补偿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