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关于枣林乡陶家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离政补告字20252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离石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2024820 日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离政公〔202410号),经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决定拟征收枣林乡陶家庄村集体土地0.2745公顷(4.1175亩),现将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街道办):离石区枣林乡。

二、被征地村民委员会:陶家庄村民委员会。

三、权属状况:陶家庄村集体所有土地。

四、征收面积范围:拟征收地块位于离石区枣林乡陶家庄村0.2745公顷。四至范围(附:项目用地范围图)。

五、土地现状调查:拟征土地调查结果与数据库一致,地类为农用地0.0665公顷(灌木林地0.049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74公顷),建设用地0.0280公顷,均为枣林乡陶家庄村土地。0.2080公顷建设用地退回原地类为其他林地,按原地类上报。

六、征收目的:拟建公共管理与服务项目。

七、补偿标准及金额: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文件标准补偿,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陶家庄村位于西山区(Ⅰ区),区片综合地价为24381/亩(36.571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枣林乡最近年度征地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1.9580万元,征地补偿安置总费用为11.9969万元。

八、补偿费支付方式:用地报批前,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由离石区人民政府预存到枣林乡。用地批准后,根据批准情况对预存的征地补偿款及时核算,多退少补,由枣林乡陶家庄村负责土地补偿费发放工作。

九、补偿费支付对象:陶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和所涉被征地村民。

十、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十一、社会保障:根据《吕梁市离石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248号),该村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保障对象00元,其中以承包到户方式确定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对象0人费用0元。

十二、公告方式:在枣林乡和陶家庄村范围内张贴,并通过

离石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

十三、公告时间202537日起至202546日止。

十四、公告地点:枣林乡和陶家庄村。

十五、补偿登记时间、地点等事项:公告时间届满前一周,

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枣林乡办理登记手续(联系人:成红建,电话:15935166077)

十六、异议反馈渠道: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其他权

利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应在公告期内向吕梁市离石区自然资源局以书面意见进行反馈。

(联系人:马小军  13593385555 )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202537日     

陶家庄项目用地范围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