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关于西属巴街道炭窑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离政补告字20255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离石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2024528日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离政公〔20244号),经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决定拟征收西属巴街道炭窑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6.1171公顷(91.7565亩),现将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所在街道:离石区西属巴街道。

    二、

被征地所属集体经济组织:西属巴街道炭窑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

权属状况:西属巴街道炭窑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

    四、

征收面积范围:拟征收地块位于西属巴街道办盛华苑社区,四至范围(附:项目用地范围图);拟征收面积6.1171公顷。

    五、

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调查结果为西属巴街道炭窑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建设用地和其他草地。

    六、

征收目的:能源建设需要。

    七、

补偿标准及金额: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文件标准补偿,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盛华苑社区位于西山区(Ⅰ区),区片综合地价为24381/亩(36.571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安置总费用为223.7115万元。

    八、

补偿费支付方式:用地报批前,征地安置补偿费预拨到西属巴街道办,由西属巴街道炭窑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土地补偿费发放工作。用地批准后,根据批准情况对预拨的征地补偿款及时清算,多退少补。

    九、

补偿费支付对象:西属巴街道炭窑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股民。

    十、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

    十一、

社会保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

公告方式:在西属巴街道办、盛华苑社区范围内张贴,并通过离石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

    十三、

公告时间:自2025314日起至2025413日止。

    十四、

公告地点:西属巴街道办、西属巴街道盛华苑社区。

    十五、

补偿登记时间、地点等事项:公告时间届满前一周,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西属巴街道办办理登记手续(联系人:尹杰,电话:15735871217)

    十六、

异议反馈渠道: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股民或其他权利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应在公告期内向吕梁市离石区自然资源局以书面意见进行反馈。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2025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