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坪头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坪头乡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四、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坪头乡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五、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坪头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
六、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坪头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
七、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坪头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八、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坪头乡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九、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坪头乡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
十、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坪头乡2021年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11
离石区坪头乡
2021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公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离财库〔2022〕400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上级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对辖区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
2、制定乡经济发展规划;做好辖区内企业服务。统计工作;做好土地规划,组织开展辖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为农民提供科普培训、技术技能培训和市场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多渠道就业,促进农民增收。组织开展全乡脱贫攻坚工作,开展采煤沉陷区移民搬迁治理工作。
3、参与乡村交通道路改造升级工程和人畜饮水工程,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配合区政府工作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
4、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搞好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人口素质;指导农村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开展爱国卫生,搞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开展拥军优属和征集兵员工作;搞好应急管理,及时上报和积极处置重大社情、疫情和险情,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扶贫救济。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农民法治意识;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了解上报社情民意;积极开展民事调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辖区社会稳定。
6、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引导村民有序参与村委会事务管理。
7、指导和帮助农村党支部搞好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阵地建设,发挥村民委员会的自治组织作用;发动和组织村民开展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兴办农村福利事业。
8、完成上级交办的随机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情况
吕梁市离石区坪头乡人民政府成立于1984年,属于正科级的基层国家行政机关,内设五个党政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三个事业机构: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站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乡党委、乡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武装部具体事务;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负责财务、人事、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村乡建设和管理、交通运输、林业、水务、农业农村、审计、统计、能源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务公开、村账乡管等工作;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消防救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信访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乡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根据乡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本乡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法修改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照审批程序报批;负责管理辖区内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等初审工作;做好乡、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本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村乡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制定乡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基层来信来访、乡村建设、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指导村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站,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承办乡党委、乡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及领导职数
离石区坪头乡人民政府核定行政编制23名,领导职数11名:党委书记1名;乡长1名;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党委副书记1名,兼管综治工作;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人武部长1名;副乡长3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1名,其中便民中心13名,党政服务中心13,退役军人服务中心5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739.5万元、支出总计819.9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61.48万元,下降17.92%,支出总计减少302.16万元,下降26.9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隐形债务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3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9.5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81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47万元,占比80.91%;项目支出156.5万元,占比19.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39.50万元、支出总计819.9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34.53万元,下降15.3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02.16万元,下降26.9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隐形债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9.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2.16万元,下降26.9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隐形债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490.20万元,占比59.78%,日常公用经费329.77万元,占比40.2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9.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474.43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15.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9.7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819.97万元,支出决算81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604.87万元,支出决算60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农林水支出215.1,用于农村集体经济及其基础设施建设。较2020年决算减少170.34万元,下降11.81%,主要原因是2020年存在隐形债务支出。涉及支出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9.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0.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329.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万元,支出决算6.56万元,完成预算的93.71%,比2020年增加了1.98万元,增加28.2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旧,维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万元,支出决算6.56万元,同比增加1.98万元,增加原因公务用车老旧,维修费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7万元,支出决算6.56万元,同比增加1.98万元,43.23%,原因是增加原因公务用车老旧,维修费增加,因公出国(出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本单位是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原有公车5辆,其中4辆已参加公务改革用车,没有进行资产调整,故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重点项目和500万元以上的经常性项目共0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0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0个项目分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组织对0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0个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分别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2)部门评价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的0个重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以附件形式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离石区坪头乡2021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说明.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