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头乡党委、乡政府设5个党政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社会事务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乡党委、乡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武装部具体事务;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负责财务、人事、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务。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协助乡镇党委研究制定乡镇党建工作计划和党建工作年度工作要点,负责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指导乡镇辖区内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负责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村干部、招聘到村工作大学生、到村任职选调生、驻村干部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指导做好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流动党员管理等工作,做好乡镇人才和老干部工作;统筹协调落实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社会工作、统战、机构编制、巡察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统筹拟定并组织实施全乡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工作落实。牵头对接发改、科技、工信、财政、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交通、林业、水利、农业农村、统计审计、能源等领域工作,协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事务。牵头编制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程序统筹规划修改、上报审批等工作;依规开展辖区建筑行业管理、施工许可初审等业务。统筹推进乡村供水排水、垃圾污水治理、燃气配套、绿化养护、人居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务公开、村账乡管等工作;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消防救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信访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业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本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办公室的主任原则上由乡党委、乡政府副职兼任。
一般干部实行一人多岗,设立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岗位,在重点从事一两项专门工作的同时兼事其它工作。
坪头乡党委、乡政府设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一)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村乡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制定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基层来信来访、乡村建设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指导村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承办乡党委、乡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