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离财库〔2021〕4002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章草案、地方标准,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区人武部民兵预备役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消防、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区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省级、市级和区级划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监督管理工矿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除省、市应急管理局直接监管的企业)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执行省、市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和应急救援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全区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18)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相关工作接受省、市地震局业务指导,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抗震救灾联动机制,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因地震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防震知识宣传和防震救援演练工作。
(19)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20)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吕梁市离石区应急管理局成立于2019年3月,正科级建制,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冶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股、综合协调救援股。有10个下属事业单位:离石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离石区危险化学品服务管理中心、离石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离石区安全生产培训中心、离石区煤炭纠察分队、离石区煤矿水害防治中心、离石区军事化矿山救护中队、离石区森林消防专业大队、离石区地震观察站、离石区防汛防洪指挥部。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区安监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包括科级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实有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干部7名,干部10名,工人8名,另有事业人员28名。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包括本单位决算及下属离石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离石区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心、离石区森林消防专业大队、离石区地震观察站、离石区防汛防洪指挥部5个事业单位的决算。
二、2020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健全完善监管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2)严格行政许可和上报许可,把好源头审批关
(3)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本质安全企业
(4)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完善专家会诊监管方式,大力推进风险管控机制建设
(6)加快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7)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8)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9)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1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铸就工匠执法队伍
(11)聚合政策资源、助力精准扶贫
三、2020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20年收入决算1607.08万元,比上年增加412.08,同比增加34.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7.08万元,比上年增加412.08,同比增加34.51%。
(二)支出决算
2020年支出决算1270.62万元,比上年增加563.35,同比增加79.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0.62万元,比上年增加563.35,同比增加79.65%。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1250.6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538.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8.57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22.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0.91万元;
2、项目支出20万元。
3、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因公出国(出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五、2020年政府釆购决算
2020年政府釆购年初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35.67万元,增加35.67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689.4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其他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185.30万元。其中通用设备72件,120.80万元;专用设备24.07万元;家具用具40.43万元。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