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四、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五、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
六、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
七、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八、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九、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
十、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11
离石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公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离财库〔2022〕400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章草案、地方标准,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区人武部民兵预备役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消防、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区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省级、市级和区级划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监督管理工矿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除省、市应急管理局直接监管的企业)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执行省、市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和应急救援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全区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18、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相关工作接受省、市地震局业务指导,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抗震救灾联动机制,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因地震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防震知识宣传和防震救援演练工作。
19、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20、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情况
吕梁市离石区应急管理局成立于2019年3月,正科级建制,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冶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股、综合协调救援股。有5个下属事业单位:离石区应急综合救援队、离石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离石区煤炭纠察分队、离石区矿山灾害综合防治中心、离石区应急减灾中心。
(二)编制及领导职数
吕梁市离石区应急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包括科级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实有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干部7名,干部8名,工人9名,另有事业人员112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包括本单位决算及下属离石区应急综合救援队、离石区矿山灾害综合防治中心、离石区应急减灾中心3个事业单位的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603.85万元、支出总计2302.6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23万元,下降0.2%,支出总计增加1032.06万元,上升81.22%。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并入矿山救护队和水害防治中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603.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3.85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30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3.45万元,占比96.99%;项目支出69.23万元,占比3.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03.85万元、支出总计2233.4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23万元,下降0.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032.06万元,上升81.22%。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并入矿山救护队和水害防治中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02.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32.06万元,上升81.22%。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并入矿山救护队和水害防治中心。其中,人员经费2044.57万元,占比88.79%,日常公用经费188.88万元,占比8.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02.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类)支出30万元,占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33.45,占96.99%;其他支出39.23万元,占1.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603.85万元,支出决算160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603.85万元,支出决算160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较2020年决算减少3.23万元,下降0.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3.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4.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88.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88.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其中,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 6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本单位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东足球场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23万元,执行数为69.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建成足球场地1个,推进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居民居民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项目达到预期的绩效指标。
(项目自评表见附件1)。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