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离财库〔2020〕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 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中心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接受采购人委托,依法组织和实施对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委托的货物、工程、服务等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
2、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按规定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政府采购统计信息。
3、制订政府集中采购操作流程,明确采购活动各环节的职责和程序。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招标文件及评标原则等工作。
5、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检查监督供应商对采购合同履行情况。
6、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做好供应商信息库建立和管理工作。
7、建立政府采购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妥善保存政府采购业务档案。
8、受理并处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询问或质疑,并及时予以答复。
9、开展市场调研,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制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10、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和供应商及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
(二)机构设置
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隶属于离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副科级建制全额事业单位,成立于2003年。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0名,正职领导1名。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2019年决算仅包括本单位决算。
二、2019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区政府采购中心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
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2019全年共完成54个采购项目,完成采购预算3358.8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193.02万元,节约资金165.84万元,节约率4.94%。
中心从简化程序、节约支出、廉洁高效出发,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促进采购行为日益规范
1、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对经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核批的采购申报表及时登记,根据批准的采购方式,注重从源头把关,及时编制采购文件,确保采购文件科学、规范、严谨、无瑕疵,并组织实施采购。
2、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所有采购项目都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面向全国公开公告。
3、严肃采购程序。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预审、发放采购文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第87号令等相关规定抽取评审专家进行评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都在相关单位的监督下依法规范操作。整个采购全过程公正、透明。政府采购中心只是组织并提供公开公平竞争的平台,不参加评标定标活动,谁来中标完全由评委(专家)评定。
4、做好采购结果公示及资料存档工作。采购结束后,严格及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中标单位、成交结果等内容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记录政府采购活动的所有文字性资料均进行了及时的整理和存档。
(二)持续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干部队伍能力作风提升
1、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加强调研走访。中心领导带头深入供货商办公地点、经营场所开展调研活动,积极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全力保障民生项目推进,服务大局。对重点及民生项目,提前介入,积极跟进,并结合中心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强力推进。积极主动与采购单位沟通,加强统筹协调,顺利完成了区教育科技局标准化考场建设、网上阅卷系统服务器、义务教育入学派位系统及服务;区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VPN系统等区重点及民生项目。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政府采购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修订完善制定了《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规程》等相关工作制度,通过查短板补短板,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
二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学习政治理论。今年在党员干部中掀起了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的学习高潮,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
不仅线下学,还鼓励线上学,重点学习“学习强国”,让党员干部更快捷地了解时政要闻,学习新思想、新理论,更方便地听党课,让中心党员干部不仅向为共和国做出贡献的老一辈学习、而且向新时代楷模学习,学习他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坚定信念。中心紧紧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在高家沟高级军事纪念馆进行革命传统主义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榜样4》等系列教育片;这些活动丰富了党组织活动内容,促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得中心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了较大提升。
(三)持续推进脱贫攻坚,促进小康社会全面建成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中心认真学习扶贫机关法律法规,深入分析贫困户特点,真正做到把扶贫工作放在了心上,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
二是创新方式方法。以帮扶对象为中心,不断提高贫困户生活水平,增强贫困户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注重帮扶实效。日常工作中,及时入户帮扶,了解生产生活问题,为贫困户解决燃眉之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的帮扶宗旨。
三、2019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9年收入决算9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2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42万元,全年合计93.41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91.24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87.9万元,2019年比2018年收入增加3.34万元。同比增加3.66%。增加变动原因是人员调资及劳务费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24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9元,2019年比2018年收入增加3.34万元。同比增加3.66%。增加变动原因是人员调资及劳务费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二)支出决算
2019年支出决算91.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24万元,年末结余2.17元。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91.24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90.4万元,2019年比2018年支出决算增加0.84万元,同比增加0.9%,增加变动原因是:增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24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90.4万元,2019年比2018年支出决算增加0.84万元,同比增加0.9%。加变动原因是:增资。年末结余结转2.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91.2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72.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3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0.9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其他支出0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决算0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决算0万元, 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2019年政府釆购决算
2019年政府采购年初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上年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7.43万元,实际支出17.43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实际支出13.6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77万元,同比增加了21.62%,原因为劳务费增加。
七、其他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
现有公车0辆,原价0万元,车辆停用,待收回。
2、通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通用设备31件(不包括车辆),价值为13.5万元,无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3、专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专用设备0件,价值为0万元,无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