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和《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离财库[2021]4002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决算信息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1、离石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系财政局下属中心,秉承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引导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人员正确处理执行、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组织建立、健全国库支付中心岗位职责和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定期布置、检查、总结中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2、承担涉及全区综合财政资金的集中支付。
3、负责全区10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年初预算工资、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上级拨款的集中办理支付业务,并对上级和本级财政扶植奖励中小企业、合作社的专项资金进行支付。
(二)机构设置
离石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是隶属于区财政局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成立于2002年8月,下设办公室、6个窗口。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离石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行政编制为2名,科级领导职数为1名,事业在岗编制15人,退休4人。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仅包括本中心2020年决算。
二、2020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负责完成2020年全区10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年初预算工资、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上级拨款的集中办理支付业务,并对上级和本级财政扶植奖励中小企业、合作社的专项资金进行支付,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2020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 收入决算
2020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3.8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01.53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98.39万元,2020年比2019年收入增加3.14万元,同比增加1%。增加变动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53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39万元,2020年比2019年收入增加3.14万元。同比增加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二)支出决算
2020年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187.76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202.73万元,2020年比2019年支出决算减少14.97万元,同比减少0.97%。减少变动原因是:工资福利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76万元,年末结余结转13.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187.7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59.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9万元,资本性支出12.58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其他支出0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决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维护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2020年政府采购决算
2020年政府采购年初预算12.58万元,实际支出12.58万元,比上年增加4.04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5.79万元,比2019年增加6.33万元,增加原因为办公设备费、维修费、劳务费增加。
七、其他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无车辆。
2、 通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通用设备98件(不包含车辆),原值为37.72万元,至2020年12月底累计折旧16.61万元,净值21.11万元。无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3、专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专用设备0件,价值为0万元,无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区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商品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商品服务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