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离财库〔2021〕4002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区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参与全区各项宏观经济管理,拟定和执行全区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等,并监督执行。
3、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本级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负责审核和编制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管理区本级财政银行账户和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编制区级政府采购预算。
6、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地方政府内债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工作,参与相关对外谈判工作。
7、完善区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依据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管理区属国有金融资本,依法履行区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8、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整合、调剂、共享、共用机制,负责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审核批复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产权界定等事项。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9、贯彻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区属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定全区会计管理的工作制度及补充规定,负责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12、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13、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离石区财政局从解放后一直是政府组成机构,1971年成立财政局,组建地区后更名离石财支办公室,1973年银行分家,1983年审计分家,1984年财税分家,1994年分出农税职能,1996年撤县建市改为离石市财政局。2004年撤市设区改为离石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内设股室5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综合预算股、经济建设股、行政事业股、社会保障股。辖2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副科级建制)、区财政预算服务中心(股级建制)。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离石区财政局核定行政编制8名,实有24人;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9名,实有29人。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仅包括本机关决算。
二、2020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挖掘财源基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
2020年财政局认真组织收入,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46.38亿元,同比增长4.19%,增收186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07亿元,增幅10%,增收146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14亿元,增支27292万元,增支10.76%。一是坚持依法征管,着力挖潜增收,不断做大收入总量。加强收入进度预测分析,科学制定应对方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算计划圆满完成。注重发挥财政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征收部门的沟通协调和支持力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税收执法力度。二是坚持项目引领,着力固本强基,不断夯实财源基础。本着慎审性原则,规范开展我区PPP工作。2020年共完成PPP项目5个,项目总投资计24.69亿元。三是积极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对全区预算单位及收费项目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了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收费大厅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模式,将全区所有政府非税收入纳入统一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中运行。
(二)助力脱贫攻坚,保障财力支撑
2020年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51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2%,达到扶贫投入“双增长”要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965.47万元,全力支持脱贫攻坚。
(三)加大社会保障支出
1、加大对医疗保险保障投入,保障居民医保、社区卫生展务提质
(1)及时足额拨付了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直达资金)389.99万元;由年初预算社保切块中拨付了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区级财政资助资金110.7225万元;由年初预算社保切块中拨付了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区级财政资助资金122.5308万元 ;由年初预算社保切块中拨付了2020年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资助资金73.28万元。
(2)积极支持本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落实。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由69元提高到74元,其中:新增5元用于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基层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负担政策,足额落实本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年初预算社保股切块配套中安排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配套资金125.24万元。
2、落实上级民生政策,保障社会低保、养老、抚恤经费
根据省政府提高全省城乡居民低保标准的要求,于2020年6月份落实了:城市低保提标40元政策达到590元/人/月,实行差额救助,并补发1-5月份提标部分64.76万元;农村低保提标40元政策达到402元/人/月,实行差额救助,并补发1-5月份提标部分139.06万元。从6月份全部执行调整后的新标准,全年共计发放3712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341万元,农村低保2371万元);全年拨付区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补助资金907万元(其中:入口配套250万元,出口配套520万元,丧葬补助60万元,特殊群体政府代缴77万元),并按月及时发放了养老金待遇3807万元;拨付了上级补助的抚恤补助资金共617万元。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1、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1)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把好资产购置关,严格执行离石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标准。严格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对于事业单位闲置的门面房严格审批,并由中介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公开招租。
(2)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纳入动态管理,实行资产月报制度,每月实时掌握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新增,处置情况。
2、加强预算管理方面
我们继续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依托国库支付系统信息化加强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
(1)以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目标,预算执行中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2)坚持以人为本,保障重点支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预算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政府运行成本,使财政资金更多投入到惠及民生社会事业项目,充分体现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属性。
(3)围绕中心,构建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区级财政预算编制应贯彻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积极探索有效的财政保障方式,支持建立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
(4)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提高预算管理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完善预算制度体系。树立"为民执政"和"为政重在理财"的理念,建立和完善现行的预算管理的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财政部门与部门预算单位在预算管理工作中职责。
3、规范政府采购
有效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服务指导目录,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服务工作,截止12月底,区本级政府采购规模达到567次,共计采购预算金额97514万元,并于2020年10月底建立了离石区本级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现正处于试运行期。
4、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
为了规范政府投资预算评审走向专业化、精细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继续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先有评审,后有项目实施,并通过政府采购,委托中介机构权威评审,充分发挥评审中介的专业技术职能,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核,消除财政运行风险、提升财政管理绩效。2020年共计完成113个项目的预算评审工作。其中上报预算7.46亿元,审定金额6.54亿元,核减金额0.92亿元,核减率12.3%,有效的节约了财政资金,在规范政府投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2020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20年财政拨款总收入797.64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930.24万元,2020年比2019年收入减少132.60万元,同比减少14.25%,变动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7.64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0.24万元,2020年比2019年收入减少132.60万元,同比减少14.25%。变动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上年结转136.06万元,全年合计933.71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20年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768.05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920.67万元,2020年比2019年支出决算减少152.62万元,同比减少16.58%。减少变动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8.05 万元,年末结余结转165.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764.80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589.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1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5.01万元,资本性支出26.18万元。
2、项目支出3.25万元。
3、其他支出0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决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2020年政府采购决算
2020年政府采购21.2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货物类21.25万元,服务类0万元。2019年政府采购67.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86万元,同比减少68.34%。减少原因为本年度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用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3.81万元,实际支出151.18万元,比预算增加57.37万元,原因为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用的增加。
七、其他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房屋情况
现有房屋面积2545.47平方米,价值42.98万元。
2、车辆情况
现有公车1辆,原价7.94万元,由于公务用车改革,车辆交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3、通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通用设备573件(不包括车辆),价值为353.01万元,无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4、专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专用设备22件,价值为8.24万元,无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三公”经费:指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离石区财政局2020年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