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1

一、 基本职责1

二、 机构设置3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4

一、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二、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2021年收入决算表4

三、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2021年支出决算表4

四、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五、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4

六、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4

七、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

八、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

九、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

十、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2021年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5

第三部分 2021年收支决算情况说明5

一、 2021年度机关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5

二、 “三公”经费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7

三、 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7

四、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8

五、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8

六、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8

七、 其他说明1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18










离石区财政局

2021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公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离财库〔2022400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参与全区各项宏观经济管理,拟定和执行全区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等,并监督执行。

3、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本级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负责审核和编制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管理区本级财政银行账户和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编制区级政府采购预算。

6、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地方政府内债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工作,参与相关对外谈判工作。

7、完善区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依据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管理区属国有金融资本,依法履行区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8、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整合、调剂、共享、共用机制,负责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审核批复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产权界定等事项。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9、贯彻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区属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定全区会计管理的工作制度及补充规定,负责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12、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13、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情况

离石区财政局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直是政府组成机构,1971年成立财政局,组建地区后更名离石财支办公室,1973年银行分家,1983年审计分家,1984年财税分家,1994年分出农税职能,1996年撤县建市改为离石市财政局。2004年撤市设区改为离石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内设股室5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综合预算股、经济建设股、行政事业股、社会保障股。辖2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副科级建制)、区财政预算服务中心(股级建制)。

(二)编制及领导职数

离石区财政局核定行政编制8名,实有22人;科级领导职数12副;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实有33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仅包括本机关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379.43万元、支出总计1395.9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81.78万元,增加72.94%,支出总计增加627.92万元,增加81.76%。主要原因是评审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379.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9.36万元,占比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07万元,占比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39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0.29万元,占比68.79%;项目支出435.68万元,占比31.2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79.36万元、支出总计1395.9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581.72万元,增加72.9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627.91万元,增加81.75%。主要原因是评审费用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5.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27.91万元,增加81.75%。主要原因是评审费用的增加。其中,人员经费661.29万元,占比47.37%,日常公用经费734.67万元,占比52.6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5.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5.96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017.51万元,支出决算139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1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017.51万元,支出决算139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19%,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预结算评审费用等。较2020年决算增加627.91万元,增加81.75%,主要原因是评审费用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0.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1.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维修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运行维护费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因公出国(出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5.57万元,实际支出299万元,比预算增加243.43万元,原因是评审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 8 个,共涉及资金318.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1.38%具体情况是:办公设备购置设备费40万元,差旅费11万元,专家评审费86.6万元,培训费20.5万元,维修(护)费10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40万元,印刷费6万元,邮电费8万元。

组织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家评审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培训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印刷费”“邮电费”等8个项目开展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8.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各项工作均按进度率稳推进

(2)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专家评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4.59万元,执行数为 114.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自评表见附件2

维修(护)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6万元,执行数为 55.93万元,完成预算的52.76%。(项目自评表见附件2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85万元,执行数为44.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自评表见附件2

办公设备购置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6.10万元,完成预算的90.25%。(项目自评表见附件2

(3)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报告1

专家评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离财资【20219077号),我单位对2021度财政预算绩效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4.59万元,执行数为 114.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1我局按照“保基本、保运转、保重点、控一般”的总体思路,加大预算资金统筹力度,加强对行政运行成本的控制,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管理,更高标准履行财政职责,保障了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财政支出项目的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的原则

一是科学公正。绩效评价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二是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三是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惩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减压、无效要问责。四是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的指标体系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包括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评价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预算执行率和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100%、预算指标90%。如果特殊情况,一级指标权重可以适当调整,二、三级指标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

3.项目绩效评价的方法

项目绩效评价的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价法、标杆管理法等。根据具体的评价对象选择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

4.项目绩效评价的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计划、目标、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评价标准。(3)历史标准。参照历史数据制定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4)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是根据《离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离石区预算绩效管理等暂行办法的通知》(离财资【2021】年9019号)文件精神确定评价对象和范围。二是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三是收集绩效评价相关数据资料。四是核实有关情况,分析形成初步结论。五是与相关责任室交换意见。六是综合分析并形成最终结论。七是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八是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定量指标与年初指标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指标高于指标值较高的,分析其原因,如果由于年初值指标设置过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整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定性指标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成效、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挡,按照指标对应分值分100%-80%80%-60%60%-0%合理确定分值,2021年区财政局专家评审项目绩效评价分值综合结论为自评等级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公共财政支持范围,不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2.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资金管理。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且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021专家评审项目预算执行率132.32%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对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绩效目标立项合理、指标明确、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制度健全,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有保障,成本可有效控制。项目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各项工作均按进度率稳推进。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项目效益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我局认真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机关“三公经费”从严管控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95%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专家评审项目效益明显,达到预期的效果,目标完成到位。


报告2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离财资【20219077号),我单位对2021度财政预算绩效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85万元,执行数为44.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1我局按照“保基本、保运转、保重点、控一般”的总体思路,加大预算资金统筹力度,加强对行政运行成本的控制,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管理,更高标准履行财政职责,保障了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财政支出项目的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的原则

一是科学公正。绩效评价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二是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三是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惩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减压、无效要问责。四是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的指标体系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包括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评价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预算执行率和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100%、预算指标90%。如果特殊情况,一级指标权重可以适当调整,二、三级指标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

3.项目绩效评价的方法

项目绩效评价的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价法、标杆管理法等。根据具体的评价对象选择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

4.项目绩效评价的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计划、目标、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评价标准。(3)历史标准。参照历史数据制定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4)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是根据《离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离石区预算绩效管理等暂行办法的通知》(离财资【2021】年9019号)文件精神确定评价对象和范围。二是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三是收集绩效评价相关数据资料。四是核实有关情况,分析形成初步结论。五是与相关责任室交换意见。六是综合分析并形成最终结论。七是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八是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定量指标与年初指标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指标高于指标值较高的,分析其原因,如果由于年初值指标设置过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整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定性指标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成效、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挡,按照指标对应分值分100%-80%80%-60%60%-0%合理确定分值,2021年区财政局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绩效评价分值综合结论为自评等级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公共财政支持范围,不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2.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资金管理。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且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021年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预算执行率100%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对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绩效目标立项合理、指标明确、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制度健全,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有保障,成本可有效控制。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项目效益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我局认真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机关“三公经费”从严管控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95%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项目效益明显,满足财务工作需求,达到预期的效果,目标完成到位。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财政局   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财政局   绩效目标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