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物价局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及《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财库〔2016〕297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省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政策措施,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
2、负责对全区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管,落实各项收费(价格)改革政策。
3、负责市场价格动态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提出调控市场价格的建议和措施,发布市场价格信息;组织农产品成本调查,负责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定调价前的成本监审工作。
4、负责区价格认证和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及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6、承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责任,负责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价格与收费违法行为。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950年,县人民政府设立财粮科兼管物价工作,1954年又归工商科管理,1956年商业局建立后,归商业局管理。1957年设立物价委员会,1971年后由县革委劳计办公室计统组主管,1974年由县计委管理。1980年经离石县革命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离石县物价局。区物价局属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收费管理股、价格管理股、价格举报中心,下设股级事业单位3个:物价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价格监测室。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区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名。科级领导职数为2名。其中,正科1名,副科1名。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包括本单位决算和物价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价格监测室的决算。
二、2015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价格监测,开展价格巡查,全面清费减负,确保物价水平基本稳定。
2、取消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实行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积极推进价格改革。
3、督促收费公示,开展涉农、教育、医药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督。
4、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5、打造价格举报窗口,维护群众价格权益。
6、提升价格认证水平,服务平安离石建设。
7、开展成本监审,为价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8、推进“六权治本”,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9、开展法制宣传,普及价格法律知识。
10、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助力卫生城市创建。
三、2015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5年收入决算25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7.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6.2万元,全年合计263.7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5年支出决算2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2万元,年末结余3.5万元。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260.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7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78.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决算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5万元,减少原因为单位公务用车报废,与年初预算1.5万元相比减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