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物价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和《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文件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公开我单位2016年决算信息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省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政策措施,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
2、负责对全区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管,落实各项收费(价格)改革政策。
3、负责市场价格动态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提出调控市场价格的建议和措施,发布市场价格信息;组织农产品成本调查,负责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定调价前的成本监审工作。
4、负责区价格认证和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及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6、承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责任,负责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价格与收费违法行为。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950年,县人民政府设立财粮科兼管物价工作,1954年又归工商科管理,1956年商业局建立后,归商业局管理。1957年设立物价委员会,1971年后由县革委劳计办公室计统组主管,1974年由县计委管理。1980年经离石县革命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离石县物价局。区物价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收费管理股、价格管理股、价格举报中心,下设股级事业单位3个:物价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价格监测室。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区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名。科级领导职数为2名。其中,正科1名,副科1名。事业编制16名,目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共30人,其中科级以上领导2人,其中正科1名,副科1名。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包括本单位决算和物价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价格监测室的决算。
二、201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全年上报重要商品价格、城镇居民服务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主要建筑材料价格、粮油副食品价格等监测数据2040个。
2、对全区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梳理,取消收费项目1项,做到取消的项目坚决注销,降低的标准及时调整。
3、在全面取消收费年审制度和收费许可证制度监管方式的情况下,5月份,严格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部署,完成了全区30家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单位(涉及42证)2015年度收费执行情况和收支状况的年度报告。
4、在取消收费年审和许可证制度的同时,加强了事中监管,积极推进收费阳光公示。
5、全年办理吕梁社情民意通道服务热线转办事项2件,价格举报案件13件,价格咨询3件,责令霖泽国际家居广场布艺经销商退还消费多付价款1000元,有效维护了群众价格权益。
6、今年对离石区北大实验幼儿园、离石区北京华夏爱婴国际化婴幼一体园等23家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进行了备案。
三、2016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6年收入决算3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6.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3.5万元,全年合计330.4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6年支出决算3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0.4万元,年末结余0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330.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8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8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117.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决算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