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1
一、本部门职责 1
二、机构设置情况 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机关决算报表 2
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二、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收入决算表 3
三、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支出决算表 4
四、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五、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
六、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
七、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八、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九、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
十、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1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机关决算情况说明 12
一、2021年度机关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12
二、“三公”经费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2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13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13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3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4
七、其他说明 1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4
离石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公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离财库〔2022〕400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1、协调实施核桃林、特色农业、畜牧养殖、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卫生扶贫、乡村旅游产业脱贫。
2、开展百企千村产业和贫困户技能培训带动脱贫。
3、负责金融扶贫、贷款贴息、易地搬迁等工作。
4、负责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大数据平台、数据更新、脱贫核销、监测评估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情况
本单位成立于2008年9月,现于2016年4月底根据吕编办字〔2016〕21号将吕梁市离石区外资办成建制并入扶贫办。又于(离办发{2019}4号)通知,调整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共设四个股室:综合股、人事教育股、扶贫开发股、扶贫移民股。
(二)编制及领导职数
2016年4月根据离编办〔2016〕5号文件,决定将离石区外资办成建制并入离石区扶贫办,调整后重新核定区扶贫办全额事业编制25人,科技领导职数1正3副。实有人数27人,其中:参公人员8人,事业人员14人,科级领导4正1副其中一个主任,三个主任科员,一个副主任,遗属2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2021年决算仅包括本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987.25万元、支出总计2757.1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112.01万元,下降156.6%,支出总计减少1768.58万元,减少64.14%。减少变动原因是:人员调整,扶贫款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987.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7.25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75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64万元,占比13.44%;项目支出2386.56万元,占比86.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87.25万元、支出总计2757.19万元。收入总计减少3112.01万元,下降156.6%,支出总计减少1768.58万元,减少64.14%。减少变动原因是:人员调整,扶贫款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57.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112.01万元,下降156.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支出总计减少1768.58万元,减少64.14%。。增加变动原因是:人员调整,扶贫款项减少。其中,人员经费285.78万元,占比10.36%,日常公用经费84.86万元,占比3.09%,项目支出2386.56万元,占比86.55%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57.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2757.19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987.25元,支出决算275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农林水支出2757.19万元,占100%。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较2020年决算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112.01万元,下降156.6%,,支出总计减少总计减少1768.58万元,减少64.14%。。增加变动原因是:人员调整,扶贫款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0.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5.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84.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费等;项目支出2386.56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扶贫成果。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万元,支出决算5.89万元,完成预算的98.17%,比2020年减少2.54万元,减少了43.12%。我单位无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万元,支出决算5.89元,同比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我单位无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万元,支出决算5.89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6万元,支出决算5.89万元,同比无变化。因公出国(出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86万元,比2020年减少67.71万元,下降44.31%。主要原因是:巩固扶贫成果。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个,涉及资金 2386.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6.56%。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0年年初预算批复的1个重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良。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吕梁市离石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