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编制及领导职数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情况统计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购买服务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职责 

1、宣传贯彻《森林法》、《山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2、年度林业特产生产计划的编报和统计。 

3、做好林业特产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技能。 

4、做好库区林相改造,积极实施美化绿化工作。 

5、加强库区国有山林的林政管理,完善护林员职责。 

6、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离石区国营林场成立于1958年,是隶属区林业局的正股级差额事业单位,单位内设财务室、办公室、天保站、管护站。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离石区国营林场财政差额事业编制6人,其中技师3人,高工3人,初工1人。 

二、2022年主要工作

(一)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依法保护好国有林木、林地,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偷砍盗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

(二)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导下完成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无火灾发生,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三)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完成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林业病虫害生物监测和防治工作。

(四)根据森林管护区域资源状况和动态和国家相关政策,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制定规划林场中期经营方案。

(五)完成林业局安排的其它各项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2.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2.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1、收入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48万元,2021年公共预算收入7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2.48万元,同比增加15.13%,主要原因为增加了防火经费和取暖费。

2、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48万元,2021年公共预算收入7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2.48万元,同比增加15.134%,主要原因为增加了防火经费和取暖费。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按支出用途划分:基本支出82.4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74.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9万元;,项目支出4.6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82.48万元。

四、2022“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0万元,上年为0万元,同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本年0万元,上年为0万元,同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年0万元,上年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2万元,较2020年减少了1.47万元,同比减少20.42%,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防经费的投入。

七、其他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 

现有公车0辆,原价0万元。 

2、通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通用设备23件(不包括车辆),价值为4.59万元,无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3、专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专用设备0件,价值为0万元,无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4、房屋情况 

本单位有农林牧用房938平方米,价值10.47万元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的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吕梁市离石区国营林场2022年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