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离财库〔2021〕4002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第一条 依据《中共吕梁市离石区委办公室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离办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吕梁市离石区民政局是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和执法监督。 

  (三)指导和协调全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四)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五)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农村村务公开工作。    

  (六)承担全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乡级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上报工作;指导全区地名标志和门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负责勘界工作,承办边界争议调处事务。 

  (七)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 

  (八)负责殡葬管理,指导殡葬事业单位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组织指导慈善事业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配合市局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事业费和各种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 

  (十五)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十六)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八)与区卫生健康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体育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人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第四条 区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负责民政会议的会务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保密、信息宣传、督查、档案、信访,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年责任目标落实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审计工作。 

  加挂党建办公室牌子,承担机关党建工作。 

  (二)社会组织、事务、福利股(社会组织党建股)。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年检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教育和引导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各方权益,帮助社会组织健全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具体指导和协调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负责指导落实婚姻、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承担全区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机构相关工作。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三)社会救助股。负责指导和监督实施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指导全区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工作,拟订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社会救助的法治化建设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临时救助工作;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承办中央、省、市、区财政社会救助投入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拟定住房、教育、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的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农村村务公开工作。 

  指导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承办乡级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调整、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县级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区级地名档案和勘界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区民政局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 

  第六条 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吕梁市离石区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4日起施行 

  (二)机构设置 

  离石区民政局自有离石县人民政权以来就设有民政机构,1957年5月民政科改称民政局,1967年4月离石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民政局先后改称民政办公室和民劳办公室,到1975年11月恢复了民政局。 

  民政局是区人民政府在组成部门,是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4个股室,具体有办公室、社会组织、事务、福利股;殡仪馆、殡葬管理所、低保中心、婚姻登记中心4个下属事业单位。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现有在编人员18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12人。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2020年决算仅包括本机关决算。 

  二、2020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础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民政职责,对标找差补短,实干笃定前行,奋力开创新时代离石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工作完成情况 

  1、聚焦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实现了应保尽保。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并整户识别,按家庭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低保金。截至12月底,全区城市低保1816户,3149人,全年发放1422.21万元;农村低保有5324户,7154人(其中建档立卡2371户,3425人),全年发放2778.63万元。对未脱贫人口22户71人,脱贫不稳定户121户270人,边缘户161户332人全部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现实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是逐年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在2019年362元/人/月的基础上提高了40元,达到402元/人/月,全年4824元/人,高于4000元/人/年的国家脱贫线标准。城市低保标准在2020年550元/人/月的基础上提高了40元,达到590元/人/月,全年7080元/人。农村特困集中供养标准由8700元/人/年提高到9400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由5800元/人/年提高到6500元/人/年,城市特困分散供养标准由8700元/人/年提高到9400元/人/年。 

  三是优化程序,快速便捷开展临时救助。把临时救助审批权下放到各乡镇、街道,下放到各村(居)委,由各村(居)委开展调查审核,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负责监管、审批、把关,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均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额度。对符合条件的返贫户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全年救助生活困难人员597人,发放174万元。 

  四是对困难群众开展专项救助。今年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老年人、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人员送温暖发放米面油等救助物品活动,共计发放救助物品468万元。 

  五是困难群众救助金按时足额发放。今年我区建立专帐,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由财政监督执行,严格资金发放手续,严格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按月发放制度,将原来按季度发放调整为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必须将救助资金发放到生活困难群众手中,全部实现了社会化发放。 

  2、聚焦特殊群体,民生保障网格更加牢密。 

  (1)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及时足额精准发放到位。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所有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的生活补贴,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的护理补贴。截至2020年12月,困难残疾人1880人,发放生活补贴108.58万元,重度残疾人1966人,发放护理补贴124.47万元。 

  (2)加强和规范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能力评估认定工作,及时发放经济困难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50元;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100元。截至2020年12月,全区生活困难高龄老人744人,共发放46.2万元;生活困难失能老人48人,发放6万元。 

  (3)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工作。全年发放3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4.94万元。 

  3、聚焦群众关切,基层社会治理活力持续激发。 

  (1)扎实推进行政村合并工作。在完成合并72个行政村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超额完成10个,离石区行政村总数由187个减少到105个,社区居委会由66个增加到85个。受到市政府、市民政局通报表彰。 

  (2)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按照“撤并调整1万人以下的非省界乡”要求,结合地域相邻、同根同源,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区位优越、促进发展原则,撤销红眼川乡,并入田家会街道办,合并后田家会街道办事处总面积96.18平方公里,辖13个行政村,11个社区,人口2.2304万人。合并后的田家会街道办对优化区域发展空间布局,促进经济转型、产业集聚、乡村振兴、城乡融合、生态宜居,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适应全区高质量转型发展和乡村振兴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3)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加大社区建设投入,离石社区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小场所到大成所的转变。落实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2000余万元,对22个重点社区进行改造提升,对原有17个面积不足200平方米的城市社区,经过挖掘公共资源、购买或租赁等多种形式,27个城市社区办公面积全部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彻底改善了场所面积不足的状况。为所有社区配强配齐班子成员,成立党组织,建立21个社区“大党委”,230家驻地单位纳入共驻共建共治范畴,市区5251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大力推进全科网格化建设。按照“街巷型”“楼院型”“单位型”三种类型科学设置网格,将党建、综治、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国土资源、住建、食品药品、安监等部门的基层网格整合成一张网,实现了“一个平台,一网运行,全域覆盖”,“多元合一、一员多用”。根据实际情况楼宇、小区、连片居住的平房、企事业单位、大型商务楼宇单独划分四级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名专职网格员1名网格长,我区前半年已配备楼宇小区普通网格员(兼职网格员)1831名,普通网格员(兼职网格员)离石区已全覆盖。配强配齐了社区班子成员,27个城市社区共配备工作人员共261人。实现了“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网格全覆盖,服务零距离”。我区社区基层治理和发展模式得到省市领导高度肯定,今年在我区召开了全省组织部部长现场会、全市网格化建设现场会,省市领导多次莅临社区指导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社区精准服务、深度服务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赞扬,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普遍提升。 

  扎实推进幸福养老服务业。以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抓手,着力打造以区养老服务中心为骨干、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支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基础,覆盖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的多层次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农村养老以提升改造现有的三乡两镇中心敬老院机构养老为主,完善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小院运行体系为补充的农村幸福养老。区民政局争取上级福彩资金,投资100万元对吴城镇敬老院进行了提升改造。计划从区级福彩资金中拿出60万元准备对坪头乡敬老院升级改造,目前改造方案已设计完成。 

  城市养老以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和护理型中心敬老院为引领,城区七个街道办布点设立街道幸福养老中心,前期已进行选址、规划、设计。在离石区田家会街道盘龙塔村配套规划建设一所集孤寡老人供养、收养、收治、保健、医疗、住宿等为一体的多功能、社会化、开放式的中心养老院。项目面积14300㎡,设计床位240床,总投资7065.19万元,预计2021年建成投入使用。社区植入嵌入式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助餐中心、老年人康复中心、老年人远程健康咨询中心,积极争取项目投资,建设完成了生态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恒大社区和中央公园社区嵌入式幸福养老机构,三个幸福养老工程争取省市投资830万元,由智慧华川养老(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福祉养老有限公司负责运营。今年11月份,离石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作为吕梁市改革试点,在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验收中被评为优秀。12月份,离石区三个社区养老幸福工程被山西省民政厅评为全省城镇养老幸福示范工程,并奖励下拨320万元补助资金。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异地品牌化来离石发展养老事业,打破公建公营的单一体制。今年建成并投入运行的高标准泰化康养中心和盛美养老院。泰化康养中心是一所集医疗养老、康复、保健、生活娱乐为一体的现代养老模式的养老院,投资约6500余万元,建设床位100张。盛美养老院是集护理培训、现代养老为一体的养老中心,投资约1000余万元,床位数为100张。 

  4、全面履行基本社会服务民政职责,抓好基本社会服务,规范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继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有效治理摸排安葬(放)设施领域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截至2020年12月共火化尸体90具。 

  (2)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坚持依法登记,提高服务水平。截至2020年12月,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073对,离婚登记683对,补发结婚证806对。 

  (3)依法依规履行民政机关年报职能。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注销职能已转隶到区行政审批局,按照社团及民非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民政机关依法依规履行年报职能。截至2020年12月,全区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398家,其中社团9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02家。2020年社会团体年检合格50家,民办非企业年检合格202家。通过年检、随机抽查等监察手段,对我区已登记的398个社会组织及未登记的社会组织进行了联合检查。 

  (4)实地联合检查离石区和文水县行政区域界线。离石文水共实地埋设4颗界桩,经实地检查均完好无损,与登记表上所记载的相一致,方位物齐全,无危及界桩存在的活动。 

  5、持续强化自身建设,民政综合能力得到加强。 

  一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四种意识,把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摆在首位,把纪律规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党规党纪学习,强化看齐意识,全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实行主体责任全程纪实,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规范决策程序,健全防控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民政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程序,坚持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严格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按月发放制度,全力保障贫困户的基本生活。三是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着力在社会救助服务、网格化管理、社区建设、养老服务方面靶向施策,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创先争优意识,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全区民政工作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四是以区委第一巡察组政治巡察为契机,通过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明确责任划分,逐一落实整改。健全完善了一批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居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1、工作人员少,入户调查、信息核准困难。 

  2、部分数据不能共享,核查收入存在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持续扎牢困难群众民生保障网。 

  强化政治站位,聚焦脱贫攻坚,兜底线、织密网、健机制。 

  一是稳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水平。巩固全区农村低保标准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的提标成果,推进各项救助政策的有效落实,切实编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二是扎实做好兜底保障巩固提升工作。严格落实建档立卡低保对象渐退政策,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全力防范脱贫群众返贫,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三是进一步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低保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强化低保信息系统应用及管理,确保业务数据、低保系统数据、财务台账数据一致。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坚决做到逢进必核。 

  2、加快推进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21年将紧紧围绕省市社区和居家养老的实施方案及离石区三新五大产业发展的“十五分钟幸福养老圈”工作要求,重点推进: 

  (1)区级幸福养老中心开工建设并于年底投入使用。 

  (2)凤山街道、滨河街道、莲花池街道、交口街道都将积极规划、报批、完善土地相关手续,申报项目投资,力争年内开工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街道负责。 

  (3)加强医养创新,由区级统筹建设,信义镇卫生院升格建设离石区护理型中心养老院,力争年内开工建设。根据信义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恢复原信义敬老院,在小神头卫生院重新选址、规划、建设一所幸福养老中心(老年游客驿站)。 

  (4)信义镇、吴城镇结合“大文旅”和乡村振兴,既要建设一批标准高、示范引领的幸福小院,又要建设一批普惠型的幸福小院。坪头乡、枣林乡负责完成建设农村实用型、普惠型的日间照料中心任务。街道的每个社区(包括村改居)都要建设幸福养老服务站和健康管理中心,有条件的社区要完成建设嵌入式日间照料中心,每个街道都要完成两个以上的标准高、示范引领的日间照料中心和健康管理中心。 

  3、 全面完成山西省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和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坚持引导先行,全面营造换届工作良好氛围。要严肃纪律,严把程序关,依法依规有序推进。要落实责任,强化履职尽责;同时进行分类指导,加强过程、人员监督,确保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和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平稳运行、圆满完成。 

  三、2020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20年收入决算10726.48万元,同比增加6588.25万元,原因是城乡低保、特困、精简退职人员等提高发放标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增大,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增大,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97.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29.37的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539.58万元,全年合计12266.06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20年支出决算5949.99万元,同比增加1811.76万元,原因是城乡低保、特困、精简退职人员等提高发放标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增大,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增大,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02.99万元,同比增加5815.99万元,原因为2020年增加困难群众资金、社区大型修缮资金;政府性基金支出47万元,同比减少63.69万元,原因为减少了彩票公益金的支出;年末结转结余6316.07万元,同比增加4146.59万元,原因为困难群众资金结余金额较大。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581.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8.95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1.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89万元;项目支出:532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2.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6.73万元,其他支出1000万元。 

  2、年末结转和结余6316.07万元。 

  四、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支出1.5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减少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同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减少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减少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因公出国(出境)费支出0万元,同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2020年政府釆购决算 

  2020年政府釆购年初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1.97万元同比增加1.97万元,原因是视频会议室购买所需设备。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为40.89万元。 

  七、其他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 

  现有公车1辆,原价19.62万元, 

  2、通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通用设备126件(不包括车辆),价值为32.63万元,无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3、专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专用设备1件,价值为0.28万元,无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吕梁市离石区民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