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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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离石区农业农村局单位简介

离石区农业农村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农业系统综合协调、宏观调控、指导服务的职能部门,直接肩负着全区农业生产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使命。2002年1月机构改革时,由原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局、市农业委员会(中共离石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菜篮子办五个单位合并成离石市农牧局。2004年撤市设区后改名为离石区农牧局。2008年5月畜牧局独立设置后,改名为离石区农业局。2010年机构改革时变更为离石区农业委员会。2016年2月离石区畜牧兽医局合并到离石区农业委员会。与中共离石区农业系统党委、中共离石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离石区新农办四块牌子一套人马。2019年机构改革为离石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机构改革组建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机构改革离石区乡村振兴局合并到离石区农业农村局,加挂离石区乡村振兴局牌子。

单位内设有7个行政股室(综合办公室、法规与政策股、种植业管理股、畜牧兽医股、农业综合股、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乡村振兴股)。

办公地址:离石区建设北街6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358-8215026

2026-05-20

离石区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

吕梁市离石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全区“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参与落实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

(二)组织协调推进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三)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四)负责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落实。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发展农村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地方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区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拟定全区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工程措施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办授权范围内的区间动植物调运检疫。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开展全区农业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教育培训和技术推广工作。

(十三)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按照上级种业振兴政策,拟订全区种业振兴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定乡村振兴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单位包村帮扶、干部驻村工作,推动社会力量帮扶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省、市、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十五)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压实各方责任,过渡期内保持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总体稳定,项目资金相对独立运行管理,增强脱贫村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2.加强对全区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3.统筹推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树立大食物观,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实现农产品保数量、保质量、保多样,保障食物供给安全。

4.统筹推进农业领域前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端技术模式集成、后端适用技术推广,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产业体系创新体系融汇、农科教产学研融通,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快实现农业科技高质量发展。

5.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动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保护和产业培育体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的放心、安心。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畜产品产地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2026-05-20


高恩生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文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志香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元平局党组成员

刘渊平局党组成员

郝琳凯局党组成员

蔚灵强局党组成员

张旭兵 区乡村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李卫平 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高强 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2026-05-20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工作。办公室加挂党建办牌子,承担农业系统党委日常工作和本机关党建工作。联系电话:0358-8215026

(二)法规与政策股。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

(三)种植业管理股。拟定全区种植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强农惠农政策及保险的落实,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节水农业工作,承担全区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四)畜牧兽医股。拟定全区畜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和保险,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和扶持畜牧业经济组织、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工作,承担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全区动物防疫管理,承担渔业渔政的管理工作。

(五)农业综合股。承担农业农村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承担全区乡村产业发展,承担全区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负责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工作,承办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区委农办的日常工作。

(六)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工作。

(七)乡村振兴股。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组织起草乡村振兴帮扶措施,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指导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工作。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同推进脱贫区域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同发展。协调联系省、市单位定点帮扶,协同组织开展单位包村帮扶、干部驻村工作,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推动区内对口帮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全区帮扶和乡村发展,承担乡镇(街道)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