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3

一、本部门职责3

二、机构设置情况4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5

一、吕梁市离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

二、吕梁市离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决算表5

三、吕梁市离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决算表5

四、吕梁市离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

五、吕梁市离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5

六、吕梁市离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5

七、吕梁市离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

八、吕梁市离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

九、吕梁市离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

十、 吕梁市离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5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情况说明5

一、 收入支出部门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八、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13









吕梁市离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公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离财库〔2022400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

()负责医疗保险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

()负责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协议履行稽核、日常监管、定期考核等工作。

()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管理,做好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及支付等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负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审核及支付等工作

(六)负责参保人员的慢性病审核、认定和年检工作。

()负责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及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情况

离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隶属于离石区医疗保障局,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股级事业单位,成立于20035月。内设办公室,征缴股,财务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股,监督稽核股,慢性病审批股。

(二)编制及领导职数

离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核定财政全额事业编制20名,领导职数 1 ;设主任 1 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24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2021年决算仅包括本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450.43万元、支出总计1450.43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076.29万元,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74.14万元,增加34.76%2020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076.03万元,支出总计增加374.4万元,增加34.79%。增加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450.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0.43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45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41万元,占比15.19%;项目支出1230.02万元,占比84.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50.43万元、支出总计1450.43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076.29万元,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74.14万元,增加34.76%2020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076.03万元,支出总计增加374.4万元,增加34.79%。增加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0.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74.4万元,增加34.79%。增加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其中,人员经费219.81万元,占比15.15%,日常公用经费39.43万元,占比2.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9.4万元,占比82%。办公设备购置费1.79万元,占比0.1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0.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4.47万元,农林水支出384.3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450.43万元,支出决算145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450.43万元,支出决算145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2020年决算增加374.4万元,增加34.79%,增加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0.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9.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费、培训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9.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医疗补助费;办公设备购置1.7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0.89万元,完成预算的59.33%20201.34万元,比2020年减少0.45万元,下降33.58%,主要原因是:2021年外伤调查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0.89万元,同比减少0.45万元,减少原因是2021年外伤调查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运行运行费0.89万元,支出决算0.89万元,同比减少0.45万元,减少33.58%,主要原因是:2021年外伤调查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本单位是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有6个项目,涉及金额419.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28.93%2021年度 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 2021 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2020年第四季度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资助资金”、“2021年省级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资助资金”、“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省级补助资金”、“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工作退休老工人医疗补助”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19.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在实施资助过程中严格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把资助审批关,严防发生截留挪用问题以及不合理补助标准问题,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419.62万元,执行数为 419.32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 是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10万元,已支付,绩效目标完成100%;二是2020年第四季度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0.25万元,已支付,绩效目标完成100%;三是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资助资金24.72万元,已支付,绩效目标完成100%;四是2021年省级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资助资金306.23万元,已支付,绩效目标完成100%;五是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省级补助资金78.12万元,已支付,绩效目标完成100%;六是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工作退休老工人医疗补助0.3万元,未支付(项目自评表见附件2)。

(3)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离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1年共下达我区参保资助资金预算419.62万元,已支付419.32万元。区域绩效目标完成99.99%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资金预算419.62万元,已支付419.32万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99.99%

3.参保资助资金有效的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既解决了困难群众医疗问题的有效措施,也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的重要制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参保资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统筹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困难群众享受医疗保险资助。

(二)在实施资助过程中严格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把资助审批关,严防发生截留挪用问题以及不合理补助标准问题,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2021年共下达我区中央医疗服务与能力保障资金10万元转移支付预算,已经支付10万元,区域绩效目标完成100%

  1. 2021年共下达我区省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资助资金409.07万元预算,已全部支付,区域绩效目标完成100%

  2. 2021年共下达我区市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工作退休老工人医疗补助资金0.3万元预算,未支付。

  3. 2021年共下达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0.25万元预算,已支付0.25万元,区域绩效目标完成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医保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发展为民的科学理念,医保政策的不断完善,为参保群众减轻了负担,医保扩面增缴成效显著,基金管理更加规范,医疗监管强力有效,宣传服务得到加强,有力推进了我区医疗保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1. 有关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吕梁市离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吕梁市离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