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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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职责
  • 领导信息

2022-06-28

离石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11日正式挂牌成立。

根据《中共吕梁市离石区委办公室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离办发〔2019〕4号)精神,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按照《中共吕梁市离石区委办公室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离办发〔2019〕43号)规定,离石区医疗保障局为正科级建制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股级行政机构4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保障服务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督股。核定行政编制6名、实有行政人员6名。其中局领导班子5名,分别为局长1名、副局长1名、主任科员2名、党组成员1名

局所属事业机构(离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为副科级建制,位于区政务大厅集中办公区财政拨款事业编制20名,共有工作人员24名,其中:中心主任(副科级)1人

办公地址:离石区龙山路769号区委8号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联系电话:0358-8227879


2022-06-28

吕梁市离石区医疗保障局单位职责

(一)贯彻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中央、 省、市驻离和区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四)监督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组织制定并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健全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协同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并指导运用。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并贯彻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区医疗保障局。

(十)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区医疗保障局应建立健全统-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区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 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吕梁市离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保政策法规,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

(二)负责全区医疗保险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协议履行稽核、日常监管、定期考核等工作。

(四)负责全区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管理,做好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及支付等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审核及支付等工作。

(六)负责全区参保人员的慢性病审核、认定和年检工作。

(七)负责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八)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2-06-28

傅晓荣 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全面工作

侯艳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保障服务、办公室、医保中心

王荣宝 一级主任科员   分管基金监管、下乡工作

孙志强  党组成员    分管医药服务、党建、工会等

李雯   主任科员 

李鑫 中心主任    负责医保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