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
二、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决算表5
三、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决算表5
四、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
五、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5
六、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5
七、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
八、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
九、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
十、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6
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公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离财库〔2022〕400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1、贯彻落实公共创业就业、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全方位服务。
2、负责组织做好全区公共创业就业、人才服务等方面的相关业务工作;推进全区创业就业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创业就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
3、调查了解全区人才需求情况,开展人才测评储备等工作;负责政策咨询、创业贷款、创业扶持、就业指导等工作。
4、负责接收和管理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协助办理人事代理相关业务。
5、负责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就业创业证办理、就业见习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工作。
6、承办各类招聘会,组织区内外人才交流与合作,包括科技成果、技术项目、人才智力等项目的引进和输出。
7、负责指导全区公共创业就业、人才服务的能力建设和平台建设;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等工作。
8、负责全区各类创业就业信息的汇总、分析、发布、数据录入等工作;负责全区人才创业就业服务宣传工作。
9、负责公开承担全区相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和受委托的面试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的日常考核报送工作。
10、负责全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
11、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关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离编办字【2021】45号)文件精神,于2021年5月将区人才市场、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劳动就业中心(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整合组建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加挂区人才服务中心、区人事考试中心牌子,隶属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科级建制,现有综合办公室、人才代理股,创业就业指导股、招聘考试股共4个股室,。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本单位事业编制14个,实有45人;科级职数1人,实有1人,设主任1名。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340.25万元、支出总计1341.4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049.88万元,上升361.57%,支出总计增加1041.36万元,上升346.97%。主要原因是2021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34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0.25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34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61万元,占比29.86%;项目支出940.88万元,占比70.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40.25万元、支出总计1341.4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049.88万元,上升361.5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041.36万元,上升346.97%。主要原因是2021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1.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41.36万元,上升346.97%。主要原因是2021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325.99万元,占比98.84%,日常公用经费15.5万元,占比1.1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1.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341.49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341.49万元,支出决算134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341.49万元,支出决算134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较2020年决算增加1052.36万元,上升363.97%,主要原因是2021其他就业补助增加。涉及支出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0.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0.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公用经费9.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因公出国(出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本单位是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说明事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吕梁市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