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和《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文件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公开我单位2017年预算信息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责

1、组织实施国家审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向区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措施和建议。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2)区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财务收支。

3)区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企业的财务收支。

4)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进行审计事项。

4、承担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事项。

5、向区政府提交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代拟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7、负责对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8、负责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9、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其他事项。

11、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通报和公布审计结果。

(二)机构设置

离石区审计局成立于1983年,是正科级建制的行政单位,属于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六股一室,分别为:财政金融股、行政事业股、企业股、固定资产投资股、法规股、经济责任股、办公室。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离石区审计局经编办、人社部门核定,公务员编制9人,领导职数4人,其中:正职1人,副职2人,技术行政领导1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机关下设股级事业单位1个,即离石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事业编制3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编制3人。实有人员:副处2人,正科3人,副科5人,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3人。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

1、继续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规范预算执行,监督政策、制度及规定的落实,促进公共财政建设。

2、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效益审计,确保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安全和效益发挥。

3、加强投资审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积极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通过对审计对象绩效性的评价,注重从体制机制、管理效能、资金效益、工作成效、政策效果等方面来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5、加强整改力度,使审计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主要采用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真正发挥审计的免疫作用。

6、按照“积极探索,总结提高,稳妥推进,逐步规范”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完善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增加审计工作透明度,扩大审计影响,增强审计公信力。

7、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审计人员执行有关廉政规定和“审计八不准”的自觉性。

8、强化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继续重视与市审计局的沟通,畅通上下联系机制,争取市局的业务指导。

9、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7年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55.53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55.53万元。

1、收入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5.53万元。

2、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5.53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按支出用途划分:基本支出655.5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225.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8.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7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行政运行655.53万元。 

四、2017“三公”经费预算 

2017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离石区审计局2017年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