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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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职责
  • 领导信息
  • 内设机构

2026-05-18

单位简介

离石区审计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建制,1983年成立,内设四股一室。

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局,接受区委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审计工作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区委及区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

现有行政编制9名(含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干部职数6名)。实有在职行政人员9人,其中公务员4人,其他干部2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22人。机关下设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即吕梁市离石区审计专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实有人员9人。 

办公室联系电话:0358-8221909

办公地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山路769号区委大院2号楼

政编码:033000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026-05-18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本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长提出年度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政府委托人大常委会提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省和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投资和以投资为主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审计授权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承担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特定事项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本区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的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省、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十)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审计局。

(十一)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推动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审计工作统筹谋划,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2026-05-18


领导信息


任利星 党组书记 局长 

分管工作:全面主持全区审计工作 

王旭平 副局长兼总审计师 

分管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法规审理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预算执行审计股、经济责任股和综合办公室 工作。

刘延宁 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工会工作

白鹏飞 审计专业服务中心主任

分管工作:负责审计专业服务中心工作




2026-05-18

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由雒振新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和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件、文书材料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机关收发文处理、信息宣传、文书档案、审计统计、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党建、人事、财务、会务、接待、保密、安全、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文明创建、综治、工会、群团等工作;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综合办公室加挂党建办公室牌子,承担机关党建工作。

2.法规审理股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审计、财经及其他法律法规文献;负责审计法规宣传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3.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组织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具体承办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跟踪检查相关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省、市和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经济责任审计股组织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开展对区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

5.预算执行审计股。负责审计区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审计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负责审计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下属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财政决算审计;承担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金融、保险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区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事项;对区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区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有关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对特定事项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组织农业农村、扶贫开发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