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
  • 单位简介
  • 主要职责
  • 领导信息
  • 内设机构

2022-06-28

离石区审计局是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建制,成立于1983年,内设四股一室,分别为:法规审理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预算执行审计股、综合办公室。现有行政编制9名(含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干部职数5名)实有在职人员23人,其中:公务员8人,其他干部4人,工勤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22人。机关下设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即吕梁市离石区审计专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7人。 

办公室联系电话:0358-8221909

办公地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山路769号区委大院2号楼

邮编:033000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夏季作息)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作息)


2022-06-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审计”的原则,我局主管全区的审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区长提出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资产负债、损益;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企业的财务收支;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进行审计的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承担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企业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乡镇(街道)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省、市和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十)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审计局。

(十一)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2-06-28

任利星    局  长     

分管工作:全面主持全区的审计工作    

王旭平    副局长兼总审计师   

分管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法规审理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预算执行审计股工作

  李  岩    副局长 

分管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综合办公室和经济责任股工作

    党组成员

刘延宁    主任科员

分管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工会工作 

白鹏飞    审计专业服务中心主任

分管工作:审计专业服务中心


2022-06-28

1.综合办公室,由白鹏飞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和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件、文书材料起草审核;负责机关收发文处理、信息宣传、文书档案、审计统计、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党建、人事、财务、会务、接待、保密、安全、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文明创建、综治、工会、群团等工作;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综合办公室加挂党建办公室牌子,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2.法规审理股,由雒振新负责业务档案规范整理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审计、财经及其他法律法规文献;负责审计法规宣传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具体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

3.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由成志兰组织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具体承办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跟踪检查相关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省、市和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4.经济责任审计股,由薛文玉组织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组织开展对区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

5.预算执行审计股。由赵之瑞负责审计区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审计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负责审计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下属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财政决算审计;承担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金融、保险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区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事项;对区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区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有关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对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负责审计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项目);负责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负责对审计报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联系方式:0358-8221909

办公地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山路769号区委大院2号楼

邮编:033000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夏季作息)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作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