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和《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文件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公开我单位2021年预算信息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责  

1、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制定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意见,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国家、省、市和区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全区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全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开展水资源监测。   

5、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执行国家、省、市节约用水相关政策及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指导全区河道采砂规划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区重要河流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区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道生态流量管理以及河道水系连通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河长制工作。   

7、指导监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县域小水网建设,指导县域小水网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大中型灌溉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指导全区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   

11、负责全区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利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区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水保工程的安全监管。   

12、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办理有关水利涉外事务。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4、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职能转变。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强化水利行业监督管理。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流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   

离石区水利局成立于1972年,属于政府组成部门的正科级建制的行政单位。内设行政股室4个:综合办公室、水政股、工程管理股、水利水保股。事业站所7个:离石区水土保持工作站、河道管理站、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水资源管理办公室、防汛抗旱领导组办公室、吴城水库管理处、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离石区水利局经编办,人社部门核定,现有在职职工93人,其中局机关58人,下属单位35人,党员38人。    

(四)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预算只包括本单位部门预算。    

二、2021年度主要工作    

1.按照国家、省、地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并对污染超标严重河段的各排污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2.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3.组织实施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利电气化、乡镇供水和农村改水工作。  

4.组织水土保持工作;研究探讨适应市场的水保运行机制,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保持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2021年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1.79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3.5732万元,比上年减少31.7832万元,同比减少4.27%,增减变动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行政和事业退休人员工资转到机关养老保险事务所,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比例下降,项目支出减少。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支出预算    

2021年财政拨款总支出71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1.79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3.5732万元,比上年减少31.7832万元,同比减少4.27%,增减变动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行政和事业退休人员工资转到机关养老保险事务所,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比例下降,项目支出减少。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655.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2.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53万元,运转公用类支出34.78万元;项目支出55.97万元。 

四、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决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4.78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5.61万元,比上年减少2.33万元,同比减少26.28%,原因为2021年人员退休减少了车补和福利费。    

七、其他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现有公车0辆,原价0万元。     

2.通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通用设备107件(不包括车辆),价值为50.88万元,无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3.专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专用设备0件,价值为0万元,无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区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商品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商品服务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水利局2021年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