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离财库〔2021〕4002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和政府集中采购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政府集中采购体系建设及全区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政务改革和管理的调查研究,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各级各部门落实区委、区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3、负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4、负责组织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区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政务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推进区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负责行使相对集中的区级行政审批职权。

5、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推进全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政府集中采购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目录。负责整合建设和管理全区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区级行政审批事项评审、勘验专家库。

6、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府集中采购中介服务标准,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区政务服务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建设。

7、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区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8、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统筹推进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核、建设、竣工验收的全流程监督管理工作。

9、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区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区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积极推动全区“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的数字政府建设。

10、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全区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区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11、承担区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12、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13、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与区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区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区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对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工作进行管理指导。

15、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优化重组,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负责推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负责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离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府组成机构, 2019年3月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属于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股室包括:综合办公室、政务改革和政策法规股、政务信息和“互联网+监管”股、市场管理股、投资项目股、社会事务股、联合审堪股、运行监管和政府采购股。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离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8名。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仅包括本机关决算。

二、2020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情况

划转审批事项。2020年1月6日,我区召开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审管衔接备忘录签署暨集中审批印章启用仪式”,首批将20个部门247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划转到区审批局,划转率达到81.79%。将原20个部门的审批专用章由区政府统一收缴封存,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未划转事项全部按“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进驻了大厅。

实行一窗受理模式。在审批事项标准化梳理的基础上,从5月18日开始,依托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行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批模式。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3个综合受理窗口、1个综合出件窗口,实现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一个窗口出件”,推进“受理、勘验、审批”三分离工作模式,让群众“只进一个门,只跑一次腿”,实现了“一窗通办”,做到了“不见面”审批,即办事群众与审批人员不见面,不仅提高了审批效率,缩短了审批时限,关键是最大限度缩减了自由裁量空间和“灰色地带”,实现了廉洁审批。

建立审管衔接机制。制定出台了《吕梁市离石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试行)》等7项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区行政审批局与20个原职能部门签订了《审管衔接备忘录》。特别是依托“吕梁市政务服务审批监管互动系统”,建立了“离石区审管信息互动平台”,实现了审管信息网上“双向”互推。综合出件窗口在办结行政审批事项后将相关信息通过审管互动平台自动推送至各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开展首次监管行为,并在“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公布,同时将监管中发现的需要审批局处理的相关问题通过审管互动平台回推至审批局处理。审管衔接互动平台建立起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和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双向推送渠道,形成了互通互联、紧密合作的工作格局,实现了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的及时、有效联动。

(二)开展“五减一优”行动

制定了“五减一优”工作方案,通过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证明、减次数、减时限、优流程以及综合受理、并联审批、内部流转、统一出件等办法,共合并精减前置材料87项、审批环节96个,审批时限在去年基础上又减少了2-40个工作日,极大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三)开展标准化建设

对划转的247项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逐一梳理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办理程序和办结时限等要素,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流程,并对52项高频事项进行“场景式”梳理。同时围绕群众办好一件事,合并同类项,进行流程再造,编制“主题服务”事项,开展“套餐式”服务。目前,标准化梳理工作已完成录入,“主题服务”事项的编制工作正在进行。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85%以上。

(四)加快推进“一网通办”

根据《吕梁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精神和在吕梁市、离石区、孝义市、文水县试点开展“一网通办”的安排部署,按照统一办事流程、统一申报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事标准、统一网上事项的“五统一”要求,我们从四个市县(区)497个事项中,梳理出共同的事项76项。目前,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3个事项已实现了“市区一网通办”。

(五)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根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要求,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我区出台了《吕梁市离石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明确各政府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职责。分解了离石区《2020年度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对营商环境各项指标任务细化量化。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照山西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梳理出涉及我区事项62项,其中区审批局涉及51项,包括告知承诺10项,优化服务41项。目前对预包装销售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了告知承诺,对食品小作坊等两个事项优化了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开办企业审批流程,积极利用电子政务手段和自主查询申报台,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目前全程电子化率达85%,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

(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

狠抓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每周五下午参加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书”“斗鱼”网络培训。实行网上登记和窗口登记“双渠道”、纸质营业执照和电子营业执照“双模板”的运行方式,大力推行全程电子化办照,让信息多传输,企业少跑路。编印了《政务服务标准化》丛书,实行标准化服务。开展政银合作,与吕梁农商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申请人在合作银行窗口办理业务时,可由银行代为申办营业执照,合作银行代审批局发照。目前,我局按照省市要求,将包括营业执照在内的18个部门30个项目的证照归集整合,实行了“三十证合一”。截止到2020年11月底,全区新登记企业451户,比去年同期289户增加 56 %;全区新登记个体工商户6217户,比去年同期的5376 户增加16 %;农民专业合作社新登记33 户,比去年同期的38户减少13%。

(七)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

坚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办事体验为导向,遵循自愿自主、真实评价、公开透明、统一标准的原则,通过政务大厅评价仪、投诉举报窗口、投诉举报热线、意见箱、现场勘验满意度调查表、回访等多种评价渠道,构建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为驻厅窗口全部配备了电子评价仪,开展办件“好差评”评价。在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醒目位置设立“红黄榜”,每周对群众满意度达100%的工作人员和办事窗口在“红榜”公示,对群众满意度排在后10名的工作人员和后3名的窗口在“黄榜”公示,以此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八)加强政府在线监管能力建设

“互联网+监管”系统我区涉及29个单位,截止12月11日,共录入监管行为1283条,“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录入111条,应编检查实施清单961条,已发布检查实施清单899条,认领监管事项1047条,录入执法人员516名,用户注册数220个。按照《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履职情况评估评价体系》的评估标准14项指标,截止10月29日,我区的监管事项认领、监管责任落实、监管对象录入等3项指标排全市第一。

(九)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运行

“12345”热线离石工作站于8月6日开始运行。为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区委、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出台了《吕梁市离石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二、三级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离政办发〔2020〕48号)。经过几个月的运行,现已开通三级站74家。截止目前,共收到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交办工单2930件。其中:求助类2425件,占82.76%;投诉举报类301件,占10.27%;咨询类145件,占4.95%;建议类57件;表扬2件;办结2608件,办结率83.03%,其中直接办结38件,按时办结1495件,逾期办结1075件;逾期未办理95份。

(十)开展了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的安排部署,我区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吕梁市离石区全省域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9月28日召开了离石区全省域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安排部署会,区直各相关单位参加会议,副区长刘瑞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评价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并进行了培训。10月12日至10月16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区直各相关单位,进行了离石区全省域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现场填报。

(十一)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将简单的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和社区延伸,在滨河街道交通路社区、凤山街道中央公园社区、莲花池街道丽景街社区放置了3台自助一体机进行试运行,目前群众可以办理市级审批事项12项,市级公共服务事项8项,区级审批事项14项。

(十二)政府采购实现电子交易一体化

受采购单位委托,政府采购中心2020年全年共完成51个采购项目,完成采购预算8026.5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7726.46万元,节约资金300.07万元,节约率3.74%。

为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减负,政府采购中心积极推进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一体化建设,争取资金230万元,对现有办公区域改造升级,于11月完成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在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吕梁)”进行了全面学习及操作应用培训,具备了电子化交易条件。2020年12月9日,圆满完成了全区政府采购领域首例全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推动了我区政府采购交易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打造了电子化交易的离石样板。

(十三)提升政务服务环境

大厅根据驻厅单位性质科学合理地设置楼层办事区,一层为公共服务区,二层为审批服务区,三层为社保服务区。合理划分功能区,设立了咨询服务区、自助办理区、便民服务区、信息公示区、业务办理区、休闲等候区。为规范大厅办事秩序,一至三层设立了自助叫号机,添置了触摸查询机、自助办税机、复印机等自助设备,每个窗口增设了显示屏和液晶互动评价系统,设立了帮办代办窗口、咨询服务窗口、志愿者服务窗口、投诉举报窗口,放置了自动饮水机、自助充电器、雨伞、便民服务箱等便民设施,最大程度提高办事群众的方便度、满意度。

(十四)加强党的建设

局党支部现有党员26名,支部班子成员3名,其中支部书记1名,支部委员2名。今年以来,局党支部坚持“党建引领、审批利民”的党建工作思路,加强党建工作,创新服务方式,党建工作逐渐步入正常轨道,各项工作初见成效。开展学习,提升政治素养。坚持党建引领,促进审批业务提档升级。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支部活动常态长效。坚持建强队伍,凝聚攻坚克难合力。坚持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党员干部宗旨意识。

三、2020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20年财政拨款总收入3448023.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8023.64元。

(二)支出决算

2020年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3448023.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8023.64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3448023.64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939484.78元,商品服务支出985728.86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22810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其他支出0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决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2020年政府采购决算

2020年政府采购522810元,实际支出522810元,与上年增加522810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448023.64元,实际支出3448023.64元,比上年增加3448023.64元,原因主要是新成立单位。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925213.64元,资本性支出522810元。

七、其他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通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通用设备59件(不包括车辆),价值为290410元,无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2、其他固定资产

本单位有家具、用具等378件,价值294550元。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区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商品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商品服务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离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