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和《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离财库[2018]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决算信息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并予以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食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贯彻落实省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指导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治理和综合检查。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
4、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各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级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区人民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离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于2002年4月,成立之初为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行政建制正科级单位。2010年1月机构改革后划归地方政府管理,2011年4月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单独设置。2014年3月食品药品监督体制改革重新进行了职能调整,接管了由区卫生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区工商局、区质量技术监管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目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及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单位内设办公室、药械股、食品股、化保股、行政审批股、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药械不良反应中心、培训中心等8个股室及滨河、凤山等6个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离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财政拨款全额事业编制94名,现有职工数92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职数2名。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2017年决算仅包括本单位决算。
二、2017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2)开展药品市场整治,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3)加强保化安全监管,规范保化市场秩序
(4)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5)加强监管网络建设,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
三、2017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7年收入决算820.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0.31万元。 2016年收入决算964.66万元,2017年比2016年收入决算减少144.35万元。减少变动原因上级拨款经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2016年上年结余结转251.92万元。年末结余153.97万元。同比减少97.95万元,原因为本年度协管员的工资在本年支出。全年合计1072.23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7年支出决算1170.38万元,2016年支出决算964.67万元,2017年比2016年支出决算增加205.71万元,同比增加21.32%。增加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上年度应支出协管员工资等在本年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3.97万元,同比增加539.85万元,增加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上年度应支出协管员工资及本年度工资全部在本年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2016年上年结余结转251.92万元。年末结余153.97万元。同比减少97.95万元,原因为上年度应支出协管员工资等在本年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163.97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794.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6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96.2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2.项目支出6.2170万元,3.其他支出0.2万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用途划分:1.基本支出0万元。2.项目支出0万元。3.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159.98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46.5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39万元。同比增加了84.39万元。原因为食药安全宣传及能力建设支出增加。
五、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决算4.22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决算5.79万元同比减少1.57万元,同比减少27.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4.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7万元,同比减少27.12%;减少原因:配合财政部门降低燃油费及维修费。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六、2017年政府采购决算
2017年政府采购年初预算18.67万元,实际支出18.67万元,同比增加18.67万元,增长原因为增添了快检设备。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1、车辆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2部,截止2017年底价值为 24.8138万元,食药安全执法用车。
2、通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通用设备 625件,截止2017年底价值为 128.9092万元,单位无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3、专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专用设备 30件,截止2017年底价值为21.1165 万元,无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