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离财库〔2021〕4002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推动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四)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监督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配合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政策。负责全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并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配合相关部门指导药品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十)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对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二)负责全区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区域内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全区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推行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组织推行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工作。依法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贯彻实施。
(十四)负责全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检验检测市场,促进检验检测体系的完善。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加强知识产权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创造。监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保护专利权。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七)负责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十八)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所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按省市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二)机构设置
吕梁市离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7日挂牌成立,由原吕梁市离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吕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离石分局,吕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离石区分局合并后重新组建。
机关内设综合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股等21的股室;基层派出机构6个,分别为莲花池市场监督管理所,滨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凤山市场监督管理所,交口市场监督管理所,城北市场监督管理所,田家会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吕梁市离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行政编制69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股级领导职数21名。实有领导职数1正2副;股级领导职数21名。实有领导职数1正4副,公务员62人,行政6人,工勤人员17人,事业编制人员60人,自收自支14人,在职共159人。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2020年决算仅包括本单位决算。
二、2020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抗击疫情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队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详尽安排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监督职责、监督重点、监督要求,保证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全队人员全力以赴投入到抗疫工作中。
(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突出工作重点。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2)开展药品市场整治,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3)加强保化安全监管,规范保化市场秩序
(4)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5)加强监管网络建设,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
(6)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提升市场产品质量监管能力
(7)加强市场全面监管能力,规范整个市场安全,合格秩序
三、2020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20年收入决算2558.67万元,同比增加1348.73万元,同比增加111%,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58.67万元,同比减增加1348.73万元,同比增加111%,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上年结余结转65.32万元,年末结余582.19万元,同比增加516.87万元,同比增加791.29%原因为协管员工资账户户名变动,故2020年协管员工资未在当年度支出。
(二)支出决算
2020年支出决算2041.80万元,同比增加878.68万元,同比增加76%,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3.08万元,同比增加884.81万元,同比增加77%,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上年结余结转65.32万元,年末结余582.19万元,同比增加516.87万元,同比增加791%,原因为协管员工资账户户名变动,故2020年协管员工资未在当年度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2033.0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502.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0.04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40.9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8.72万元,主要文明城市创建。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481.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23%。
五、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支出0.21万元,同比增加0.1万元,同比增加91%。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21万元,同比增加0.1万元,原因为执法次数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21万元,同比增加0.1万元,原因为执法次数增加;因公出国(出境)费支出0万元。
六、2020年政府釆购决算
2020年政府采购年初预算112.06万元,实际支出112.06万元,同比增加88.02万元,同比增加366%。增加了食品及产品质量抽检费。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3部,价值为102.61万元,其中快速检验车单位在使用,其余两部管理局已收回,手续还未办理。
2、通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通用设备231件(不包括车辆),价值为216.22万元,家具等无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3、专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专用设备33件,价值为30.61万元,无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