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根据中央、省、市、部署,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协调指导部门统计工作,指导全区统计专业队伍建设。
(3)对全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监测与评价。
(4)根据国家、省、市的部署,组织实施全区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各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区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体旅游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收入、科技创新、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8)对全区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9)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10)依法审批或者申报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
(11)受市统计局委托,协助管理设在我区的统计调查监测中心;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及人员情况
离石区统计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最初于1953年设立统计科,1958年并入计划委员会,1962年恢复统计科,1963年统计科改称统计局。“文化大革命”期间统计局被撤消,1975年恢复统计局,1996年更名为离石市统计局,2004年更名为离石区统计局。
离石区统计局下设四个股级行政科室:办公室、综合核算股、统计业务股、法制股。
下属一个股级全额事业单位:吕梁市离石区社会经济统计调查队。
2022年区编办核定编制18名,行政6名,事业12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实有行政正科1人,副科3人,科员8人;事业人员8人,行政离休1人。系独立核算的资产管理单位,执行行政财务会计制度且实行的是一级财务管理制度。
二、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预算收入31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11.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2022年预算支出31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22万元,项目支出41万元。
三、绩效管理情况
1.2022年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2个,共涉及资金 41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2项。
(1)2022年统计业务经费21万元。
(2)2022年统计业务调查员补助20万元。
吕梁市离石区统计局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