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离财库〔2020〕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方面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文物保护利用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方面的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以下简称文博)事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进全区基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博工作。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博活动。推进区级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建设。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提高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资源开发利用效能,推进全域旅游,助推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4、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推动全区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拟订全区艺术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艺术教育,指导艺术教育体制改革。
5、负责全区公共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服务体系,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全区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推动旅游服务便利化。
6、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博事业科技创新发展,推动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旅游业的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行业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博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资源普查、发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博产业的健康发展。推进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负责旅游景区、景点质量等级评定相关工作。负责假日旅游、特色旅游和红色旅游等工作。培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新产品和新业态,组织构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博产业体系。
9、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博市场发展规划,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市场发展,对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博市场。强化对全区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综合监管,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引导全社会文明旅游。监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10、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类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前审查、核准和日常管理、监督。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社团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1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政策。管理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和推广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博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离石文化走出去。
1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和文博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13、负责全区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全区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监管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14、对全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进行具体规划和管理。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进行监测。对区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15、负责全区世界文化遗产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全区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和国家及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相关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承担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认定工作。
16、管理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组织协调考古工作和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和考古有关项目的审核、申报和相关资质、资格的审核、申报、认定工作。依法管理文物流通。
17、负责全区博物馆有关审核、申报和相关资质、资格的审核、申报、认定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18、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安全体系建设规划和安全工作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行业安全防范体系和预警体系。协调、督促、检查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系统的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
19、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区文化和旅游局。所涉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省市有关部署实施。
20、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成立于1958年10月,名称为离石县文化局,2010年6月更名为吕梁市离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8月更名为吕梁市离石区文化局,2019年3月机构改革以后更名为吕梁市离石区文化和旅游局,内设4个行政股室:综合办公室、文化股、旅游股、文物股。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吕梁市离石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编制6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2019年决算仅包括本机关决算。
二、2019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文化旅游产业蓬勃发展
1、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2019年行政村文化活动场所合格的187个,覆盖率为100%,实现了行政村文化活动场所中心全覆盖。
2、完善提升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认真开展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工作。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美术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等文化场馆,不断创新群众文化活动的载体和形式,保证各个功能室全部免费开放的同时,丰富活动内容,广泛开展主题文化活动,活跃了城乡群众文化生活。
3、旅游建设工作稳步推进。2019年信义镇归化村被评为“山西省旅游扶贫示范村”,信义镇归化村、永红村和任家沟村被评为山西省第一批“山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归化村实景剧经过重新编排,推动了乡村旅游景区实景剧演出提档升级。
4、景区景点机制体制改革全力推动。安国寺“两权分离”工作稳步推进,文物保护修缮方案已顺利经过评审。
5、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吕梁千年旅游景区2019年续建了千年艺术馆装修、蒙古包装修、匈奴记忆街物品采购和展馆布置。蒙古包二次装修完成,已具备接待功能;匈奴记忆街物品采购和展馆布置已完成;千年艺术馆正在进行装修中;今年已累计完成投资563万元。
(二)特色文旅活动丰富多彩
1、组织开展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活动。
2、组织开展了15场广场社区消夏文化活动。
3、组织开展了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歌咏比赛活动。
4、组织开展了免费送戏下乡活动,全年在全区30个村共演出30场。
5、组织承办了多种文旅深度融合的文化旅游活动。先后开展了“文旅融合 美好生活”吕梁市区2019年“中国旅游日”宣传活动、“大美离石人向往”2019离石文化旅游推介会、吕梁第四届功能食品展销会暨2019农民丰收节文艺推介活动、吕梁市离石区名特优功能食品(太原)展销暨文旅推介大会。
(三)非遗传承保护稳步推进
1、组织开展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推出非遗项目的节目展演、实物展示以及图片展览等活动。
2、积极外出展示交流,多次组织非遗项目参加国家、省、市文化艺术节、文化产业博览会、非遗博览会、文化赛事等。
3、组织收集、整理、印刷了《小曲出在离石城》《离石三弦书》《离石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汇编》三套非遗书籍;
4、开展非遗进校园、进景区。
(四)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持续加强
1、编制了《离石区安国寺危岩体、防渗排水及墙体保护修缮工程计划书》和安国寺、天贞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计划书》。
2、完成了《玉林山诸神庙文物保护修缮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
三、2019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9年收入决算1399.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9.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4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593.75万元,全年合计1993.34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9年支出决算1501.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3.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7.31万元,年末结余492.07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1090.6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456.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3.42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11.66万元,资本性支出218.79万元;
2、项目支出233.34万元。
3、其他支出0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177.31万元,为彩票公益金支出。
四、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减。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化原因);因公出国(出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减。
五、2019年政府釆购决算
2019年政府釆购年初预算300万元,实际支出236.58万元,上年政府采购89.29万元,同比增加147.29万元,增加原因为新增采购农村文化配套设施和演出服务。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622.21万元,2018年462.92万元,比上年增加159.29万元,增加原因为新增扶贫统筹资金和旅游形象大使资金等。
七、其他说明
(一)无重点项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房屋信息
本单位占有房屋面积245平米,原值为120.21万元。
2、车辆情况
现有公车2辆,原价7.13万元,原值金额为7.13万元 。(原文化执法用车、流动图书车,已停用)。
(三)其他固定资产
本单位年末其他固定资产金额为529.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