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和《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文件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公开我单位2021年预算信息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我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我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离石区文化和旅游局位于离石区龙山路769号三号楼一层。1958年10月设立离石县文化局,2019年3月行政单位机构改革后把区文物旅游开发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能整合组建为离石区文化和旅游局,属正科级建制,是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设4个机构:综合办公室、文化股、文物股、旅游股。下设单位3个:离石区文化馆、离石区图书馆、离石区美术馆。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局机关行政编制6个,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4个股级。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把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列为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联防联控,继续按照防控工作的要求,加强巡查监管力度,落细落实文旅市场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市场健康有序运转。

(二)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和群众文化活动

围绕建党100周年重要时间节点,根据省、市、区文件精神,开展全区建党百年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文艺小分队、文化带头人,开展“文化惠民工程”到各乡镇农村进行演出;持续开展“免费送戏下乡一万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开展全区非遗资源挖掘和开发利用,搞好“非遗日”展示活动;申报市级传承项目1项;市级传承人3人;给2016年以来现有的区级传承人和项目挂牌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离石三弦书》后续资料整理以及完善工作。鼓励非遗传承人研发新品,在公共文化空间、旅游景点等地融入非遗元素。开展非遗进景区展演展示活动,推进非遗活态传承。

(四)总分馆提升工程

提升乡村两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工程,把最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广大基层,在各个分馆进行免费培训,根据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共文化服务。

(五)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对全区507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设立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完成红色文化遗址的调查认定工作;推进安国寺危岩体防护加固工程、安国寺消防工程、天贞观边坡失稳险情环境整治工程等项目建设进度;2020年度巡查中文保单位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国、省保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修缮项目的申报;文物保护单位网格员的管理。

(六)旅游工作

落实《2020年全区文化旅游全域规划》和《“十四五”文化旅游提档升级规划》项目;加大对千年景区、安国寺、白马仙洞等旅游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通过政策引导、扶持景区提档升级为创建4A级景区做好准备工作。建设信义镇永红村、小神头村,交口街道安国寺的游客服务中心。

三、2021年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8.32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28.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2021年比2020年增加166.76万元,同比增加36.13%,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新增“十四五”旅游发展、大文旅产业发展等规划编制费用,新增安国寺、高家沟等地保安保洁服务费用等。

(二)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8.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按支出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70.8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327.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56万元。项目支出257.43万元。

四、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0万元,上年为0万元,同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本年0万元,上年为0万元,同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88万元,较2020年增加7.24万元,同比增加36.86%,变化原因:经费标准增加。

七、其他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

现有公车2辆,原价7.13 万元,一辆公车为原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用车,一辆为流动图书车。

2、通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通用设备692件,价值为253.85万元,无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3、专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专用设备5879件,价值为163.30万元,无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4、房屋

本单位有房屋245平方米,价值120.21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吕梁市离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