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和《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文件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公开我单位2019年预算信息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责
  1、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和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2、承办并反馈区委、区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批转及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区直部门交办信访案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通报全区重大突出的信访问题;直接调查或参与有关部门需共同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区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依法及时化解疏导和处理各种信访矛盾与纠纷,维护全区的社会稳定。
  4、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分析提供信访信息,为区委、区政府领导提供科学决策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5、布置、检查、协调和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研究、草拟全区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草案;总结推广各乡(镇)、区直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了解掌握全区信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办理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共离石区委离石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成立于2005年9月,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信访服务中心,成立于2010年2月,正股级事业单位。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离石区信访局核定财政拨款行政单位,行政编制7名,行政工人1名,事业编制6名。科级领导职数为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只包括本单位部门预算。
  二、2019年度主要工作
  1. 落实领导包案、责任主体和具体承办人,牢牢把握信访稳定工作的主动权,全面创优我区改革发展环境。
  2、进一步强化初信初访工作。
  3、强化积案化解
  4、加大非访整治力度。
  5、针对当前群众信访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尤其是涉军领域、城建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具体安排部署。
  三、2019年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486.7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6.7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支出486.7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86.7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1、收入预算: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486.7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6.72 万元,2018年公共预算收入182.8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03.88万元,同比增加166%,主要原因2019年信访敏感节点较多,增加了300万的信访维稳经费。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支出预算: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支出486.7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6.72 万元,2018年公共预算支出182.84 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03.88万元,同比增加166%,主要原因2019年信访敏感节点较多,增加了300万的信访维稳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按支出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86.72 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56.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0.31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四、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0万元,上年为0万元,同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本年0万元,上年为0万元,同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0.31万元,较2018年27.25万元,增加了303.06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2019年信访敏感节点较多,增加了300万的信访维稳经费。
  七、其他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本单位无公车。
  2、通用设备
  本单位通用设备64件,总价值为106.85万元,无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3、专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专用设备0件,价值为0万元,无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