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离财库〔2021〕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1、负责处理群众通过来信、走访、网上投诉等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转送、交办等工作。

2、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督促推动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的发生。

3、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来区、到市、赴省、进京重要上访事项和突发性信访事件。

4、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5、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制订信访工作制度;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收集整理信访信息,宣传信访工作。

6、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及时反馈群众反映的重要信访事项;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责任追究的建议。

7、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信访业务培训,对全区信访工作办公自动化建设、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及推广应用等工作进行指导。

8、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区信访局。

9、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吕梁市离石区信访局成立于2005年9月,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接访室、督查室。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离石区信访局核定财政拨款行政单位,行政编制7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设局长1名(可由区委办副主任兼任),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为3名。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只包括本单位部门决算。

二、2020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信访“三率”方面(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责任单位满意率)。1-10月,我区在全市排名第6;11月份,在全市排名第2,位列全市前三名;1-11月26日“三率”情况:一是信访机构及时受理率98.92%,超过全市平均水平98.32%,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95.4%,超过全市平均水平92.19%;二是责任单位按期答复率91.64%,低于全市平均水平93.79%;三是责任单位群众满意率58.61%,超过全市平均水平56.4%;四是责任单位参评率66.75%,超过全市平均水平65.28%。

“零上访”单位创建方面。一是我区“三零”创建基础数据。村(社区)190个(其中行政村105个、社区85个),企业8865个,事业单位478个。二是“零上访”创建目标。2020年“零上访”村(社区)总数达70%以上,企业事业总数达85%以上;2021年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2022年分别达到85%和95%以上。三是“零上访”创建成效。截止11月26日,我区“零上访”录入综治系统走访件共计219件,破零村(社区)17个,企事业单位39个(事业单位30个、企业10个);“零上访”村(社区)占比达91%,“零上访”企事业占比达99.6%,均远超“零上访”创建既定目标任务。

领导包案化解方面。今年以来,张潞萍书记包案39件,办结36件,其中化解31件;李军区长包案58件,办结49件,其中化解23件;书记区长亲自包案化解信访积案达54件,高居兄弟县市主要领导化解信访积案数量首位,真正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案件办理方面。截止11月,国家和省“四个重点”共交办7件,办结6件,其中化解5件;重复信访案件共257件,其中国家信访局开展的“治理重复信访化解突出矛盾三年攻坚活动”案件共242件,化解4件。省信访局交办“治理重复信访化解突出矛盾三年攻坚活动”案件共15件,正在办理中;大排查大化解案件共132件,结案131件,其中化解104件(实际交办75件,前期化解的57件未交办下来);市第一批挂牌督办共23件(重点案件7件,重点人员16件),办结22件,其中化解17件;市第二批挂牌督办共19件(重点案件8件,重点人员11件),办结11件,其中化解7件。市第三批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共4件,正在办理中。

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方面。

1、70%以上村(社区)和辖区内85%以上基层企业、单位达到“零”上访创建标准;信访工作责任制考核。“零上访”创建工作今年上半年有序铺开, 截止11月26日,我区“零上访”录入综治系统走访件共计219件,破零村(社区)17个,企事业单位39个(事业单位30个、企业10个);“零上访”村(社区)占比达91%,“零上访”企事业占比达99.6%,均远超“零上访”创建既定目标任务。

2、信访工作责任制考核。上半年已出台了具体考核实施细则,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2020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20年财政拨款总收入887.48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730.84万元,2020年比2019年收入增加156.64万元,同比增加21.43%。增加原因是因2020年全国、全省重大活动、敏感节点较多,信访维稳工作量相对较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1.09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726.76万元,2020年比2019年收入增加160.72万元,同比增加22.11%。增加原因是因2020年全国、全省重大活动、敏感节点较多,信访维稳工作量相对较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上年结余结转216.39万元,全年合计291.55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20年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887.48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730.84万元,2020年比2019年支出增加156.64万元,同比增加21.43%。增加原因是因2020年全国、全省重大活动、敏感节点较多,信访维稳工作量相对较大。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5.93万元,年末结余291.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595.9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28.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8.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万元,资本性支出4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其他支出0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减少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原因同上。(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减少0万元,原因同上。);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2020年政府采购决算

2020年政府采购年初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4万元,2019年政府采购23.23万元,减少19.23万元,减少原因2019年报废了一批办公设备。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 462.05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352.54 万元,比上年增加109.51万元,增加原因是因2020年全国、全省重大活动、敏感节点较多,信访维稳工作量相对较大,囊括了驻京工作组的开支。

七、其他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本单位无公车。

2、通用设备

本单位通用设备83件,总价值为98.38万元,无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本单位通用设备83件,总价值为98.38万元,无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3、专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专用设备0件,价值为0万元,无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4、其他固定资产

本单位有家具、用具等100件,价值20.46万元

八、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信访局2020年“三公”经费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