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76号)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离石区政府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离石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一是加强工作机构。由区政府办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离石区政务信息中心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人员培训。选派业务能力极强的同志,负责该块领域工作的对内对外专题培训。三是加强能力提升。区政务信息中心全体同志不等不靠、开动脑筋、主动作为、勇于创新,紧密结合新时代、新形势特征,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推出诸多行之有效、事半功倍的新举措,极大提升了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准,得到了诸多服务对象的一致认同。
离石区政府门户网站始建于2003年12月,管理部门先后为离石区发改局、离石区委办、离石政府办。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因工作需要,区政府门户网站累计运行过四套程序四个版本,各项功能日臻完善,各类服务日趋完备,各项指标日趋合规,但一直在探索中前进。2018年7月份,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区政府门户网站优化程序、精简栏目、提升功能、强化服务,完成了网站程序的集约化建设工作,新版第五套网站于2018年7月18日正式试运行,8月18日正式全面运行。该项工作的开展,预示着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离石区继续坚持把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载的第一平台,把公开属性、公开形式、公开程序等主动公开的核心要素纳入政府日常工作,对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政府信息,在不涉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全部客观、透明的公开。2018年,全区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288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59条,各类公告196条,市区要闻835条,部门动态27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68条,招标采购85条,统计信息48条,人事信息5条,领导信息28条,权责清单32个部门473条,政务服务事项32个部门284条,脱贫攻坚23条,双创信息101条,扫黑除恶37条,环保攻坚131条,会议专题26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网站年度报表1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83条,政协委员建议办理37条,招商引资95条。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76号)文件精神,离石区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健全制度,严格标准,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都落在了实处。
(一)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区政务信息中心与区人大办、区财政局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全面公开全区185个财政预决算编制单位的2017年决算信息185条,2018年预算信息183条。针对该项工作2016年逐步步入正轨,操作至今存在的无统一公开标准导致工作进展缓慢甚至重复工作、效率低下、浪费资源的实际问题,在该项工作开展之初,区政务信息中心与区财政局有关同志就《公开说明》的区级标准进行了反复沟通,一方面拟定了文本标准,一方面简化公开程序实施了电子化数据上报。通过不懈努力,该项工作的优质服务得到了全区185个单位承办人员的一致认可。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结合区情实际,区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推进我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离石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及其配套办法》《离石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离石区转型项目建设年行动方案》等政策,明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8类信息的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时限、监督渠道、保障措施等内容。为全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标准,规范了路径,开创了先河。特别是出台《离石区晋西北建筑产业园项目土地及附属物征收补偿实施办法》《吕梁民政特仪工程项目拟用地范围内土地及附属物管控的通告》两个文件,对晋西北建筑产业园、吕梁民政特仪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该类信息重点在“通知公告”和“招标采购”栏目集中公开,同时全部进行保密性审查。“通知公告”栏目2018年共公开各类公告196条,环保83条,城建8条,教育13条,疾控2条,扶贫9条,食药16条,财政3条,国土14条,发改5条,交通5条,工商6条,卫计3条,其他29条。“招标采购”2018年共公开85条采购、中标、流标等信息。
(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2018年在脱贫攻坚、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益事业领域率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累计公开脱贫攻坚23条,教育44条,卫生8条,公共交通7条,环境保护83条。在2018年7月门户网站程序集约化建设过程中,优化调整“离石人大”“离石政协”专栏,将适宜公开的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适度公开。公开人大代表议案办理结果信息83条,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37条。
(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由区发改局提供相关内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2018年链接发布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清单、收费基金项目目录清单、中介服务清单。
(六)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打造“六最”营商环境信息,经过反复讨论研究,多方论证协商,出台《离石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及其配套办法》《离石区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以食品药品领域随机抽查、季度抽查为突破口,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公开食品药品领域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4条。
(七)推进其他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政府公文公开方面。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范全区各单位的公开主体发文规则、公开属性认定、公开时限等工作,全年公开部门文件65条。二是关切回应方面。公开涉区事项10条。三是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将区政府门户网站办事服务板块栏目全部链接到山西政务服务平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区政府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区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共受理咨询、建议、投诉、曝光、举报各类网民来信31条,其中,咨询件18件,公开10件,涉及医保报销、职称评聘、证件考取、搬迁措施、档案接转等领域。回复的主要途径是转办涉及部门及直接答复两种形式。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区政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件。2018年收到行政诉讼案件5件,4件已办结,1件尚未办结,均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为方便群众,2018年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继续执行不收费的政策。2018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投入费用9.85万元,主要是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离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受客观因素的影响,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重视程度不高、安排部署不细、考核跟进不严的情况。二是公开意识差的问题普遍存在。近年来,该项工作逐步步入正轨,但公开主体各单位仍然存在对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不主动、不精准的情况。三是公开工作队伍不健全。受前述两条问题的影响,导致全区上下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队伍仍以兼职人员为主,给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诸多制约。四是评价考核体系还不够完善。该项工作的市级考核机制尚未建立,使得区级考核机制也未能尽快出台。例如“五公开”要求尚未深入人心。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继续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改进措施,加大力度,提高透明度,畅通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省、市对该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对照历次政策,明确专人分管,明确专门负责机构,配备齐全人员,加强政府门户网站载体建设,扩大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载体第一平台的影响力、服务力。
二是建强队伍。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开展为契机,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结合区情实际,出台相关制度,统一培训内容,保障相对固定的专职人员,把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进行细化培训,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人才保障。
三是用强考核。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考核机制的尽快出台,另一方面不等不靠,自加压力,安排督察队伍采取定期考核、督促等办法推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0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28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9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0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8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5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4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7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6 |
单位负责人:李军 审核人:杨光明 填报人:梁瑞兵
联系电话: 0358-8230115 填报日期: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