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交通运输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法定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交通运输局深入落实《条例》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设置,做好信息新建,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优化服务、落实政策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方位、多维度公开政府信息,将机关简介、政策文件、预算决算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各环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和负责有关栏目的信息保障,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发挥政府网站的作用,实时发布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落实好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要求,及时进行信息公开,进一步优化调整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保证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快速性、有效性。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主动接受上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主要通过自查自纠政务公开工作的方式,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在实处、细处。对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6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发文排版不够美观规范,内容不够充实饱满,用词有时不够严谨。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培训学习,严格“三审三校”,避免了语法错误和错敏词的出现,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吕梁市离石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