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信息管理,强化平台建设,为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政治参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条例》要求,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公报、离石融媒等方式和渠道,全面主动公开《条例》第十九、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公开内容。2023年,我区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59条,通过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42条;发行离石区人民政府公报4期。
2.加强政策解读,增强公开实效。要求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23年,我区在政府门户网站的政策解读专栏,运用文字解读、图表解读等方式,及时解读关于乡村振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稳岗就业、社会救助等方面的重要文件,截止12月31日,共发布解读信息1063条,有效提高企业和人民群众对政策的获得感。
3.认真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对涉及我区的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媒体关切等重要政务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及时按程序发布权威信息,将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公之于众。2023年,我区共发布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8次,专题会议纪要66次;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在政府网站收到留言数255条,回复留言数255条,公开答复183条;截止12月31日,共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诉求32866件,已办结32605件,办结率为99.21%。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环节,安排部署相关部门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进行答复,切实做到程序规范,依法办理。2023年,我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0件,办结30件,其中:予以公开10件、部分公开5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12件、不予处理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1件,均以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严格审查发文属性。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每年定期审查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文件,逐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压缩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文件的数量,防止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滥用。严格审核未主动公开的依据和理由,确需不予公开的,需建立台账管理并向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组备案。
2.重新审定规范性文件。根据《山西省司法厅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晋司发〔2023〕48号)文件精神,全面规范梳理我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截止12月31日,我区共梳理出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16份并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3.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印发《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通知》(离政办函〔2023〕2号),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强化信息公开责任,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全面促进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了公开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4.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所辖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将本单位制定的政策类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为我区政策的推广推行、落地落实、见行见效打下坚实基础。举办了离石区党政机关办公室主任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班,围绕公文处理、文稿起草、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内容开展培训,全面提升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为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发布打牢坚实基础。
(四)平台建设情况
1.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离石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专栏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依申请公开五个子栏目,本年度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子栏目下新增政府会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要会议三个栏目。我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现已全部实现页面设置、检索功能、下载功能、数据互联互通功能四优化,实现政府信息一网通查。
2.加大政务新媒体管理力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文件精神,每季度对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开展整治专项行动,摸排全区政务新媒体开设情况,将违规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关停、注销。因工作需要确需开设政务新媒体的,督促主办单位按程序报批并按时更新,实现政务新媒体统一公开、统一管理。本年度共关停、注销政务媒体6个,其余6个政务新媒体运行正常,合格率100%。
3.全面提升政府网站建设。为有力提升我区政务公开透明化、办事服务便捷化、政民互动高效化水平,本年度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改版升级后的网站以民生为导向,布局合理、简洁明了,做到既保障容纳更多信息内容,又保持清晰的逻辑结构,全面提升了网站页面的可读性和用户浏览的体验感。通过更丰富的网站内容,更完善的服务功能,更便捷的互动交流,更高效的使用体验,切实提高了我区知名度和影响力,有效推动了我区高质量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1.调整健全组织体系。因人事变动,根据《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离政办发〔2023〕27号)文件,及时调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我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以强化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为原则,以营造政务公开工作氛围、保障公众知悉权为出发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到人,形成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切实加强对全区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编制《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试行)》(离政发〔2023〕11号),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明确并落实责任主体,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考评和区直机关绩效管理考核中,形成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协调推进,强化跟踪问效,从抓执行落实入手提升工作效能,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确保政务公开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16 | 1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695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49 | ||
行政强制 | 1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8.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0 | 0 | 0 | 0 | 0 | 0 | 3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0 | 0 | 0 | 0 | 0 | 0 | 3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0 | 0 | 0 | 3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解读力度不够。基层部门在进行文件解读时过于形式化,解读方式较为单一,对一些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解读时精准度有所欠缺。二是组织力量较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量大,但是乡镇(街道)、区直部门专职工作人员普遍不足,而且身兼多职、流动性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充分。由于个别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积极性和主动不高,导致我区重点领域方面公布的信息较少。四是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虽然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出台了很多推动措施,但部分区直单位不够重视,没有把政务公开匹配到工作运行的各个流程中,导致工作的公开透明性不太理想。
针对以上问题,2024年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提高培训效能。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之后,组织政务公开知识考试和竞赛,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能力。二是加大监督力度。每季度统计一次政府信息发布情况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重点指导、监督重点领域职能部门,加大各单位专职工作人员对《条例》《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力度。三是增强解读效果。对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实施难度大的政策性文件,通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增进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四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督促基层部门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并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