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1.总体情况;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离石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运行,抓落实、促规范、提服务,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高质量推进离石区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将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持续建设和完善离石区与群众沟通的有效桥梁。2024年,我区重新梳理更新离石区26个试点领域标准,新增应急管理和乡村e镇专栏,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广度,强化群众关注热点信息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力度,及时清理年久过时政府信息,使离石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稳健中全方位高质量发展。2024年,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共15681条,撤销政府信息740条;设置政务服务事项共1107项,办件量共26034件;处理办结市长信箱转办通知372件,离石政府网民来信147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相关主体规范化意识,我区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的通知》,从受理、补正、答复、报批审核、送达、归档全流程进行了规范化要求,更好地保障群众知情权。本年度我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均为自然人申请件,其中本年度办结18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2件,均已依法办结,行政诉讼1件,目前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逐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防止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滥用,逐年压缩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文件的数量。确需不予公开的,严格审核未主动公开的依据和理由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每年定期审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属性调整,为我区政策的推广推行、落地落实、见行见效打下坚实基础。2024年,共印发文件,其中主动公开件,依申请公开件,不予公开件。

(四)平台建设

2024年,离石区持续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升级完善,将“千年古邑·大美离石”作为宣传主题,加入“大东沟”“王营庄”等乡村振兴元素,同时简化公众信息获取、诉求表达和事务办理服务版面,增强政务活动的透明性、实效性和亲民性,全面打造具有离石特色的服务型政府门户网站,让政府信息“好用”、公开“有用”、群众“爱用”。

(五)监督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的常态化监管,我区安排专人每日对网站发布内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确保政府网站发布信息权威准确。同时根据网站栏目调整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表,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压紧压实信息提供单位审核主体责任,加强协调联动,提升传播效果,持续巩固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4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5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19

行政强制

79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9.3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水平有待提高。我区部分单位对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深刻,没有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的高度来认识并推进这一工作,在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上还有差距,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偏弱,在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上还需增进。

2.落实深广度有待拓展。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对省政府要求开设的新栏目理解不够精准,导致发布的信息与栏目标题不相匹配;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公开的信息质量也不高;政府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够顺畅,信息共享的效率偏低;政策的解读不够充分,政策宣传的渠道和方式也比较单一。

3.专业化能力有待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不足,导致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够;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规范性方面存在不足,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复,答复文书格式不规范;政策的多样化解读形式及水平仍有提升空间;便民服务水平仍有待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管考核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提高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区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班,由区政府办牵头,成员单位派专职人员配合。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由专人负责监管和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拓展落实深广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同时,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3.强化工作举措。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文件栏目,普及我区的各种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做到应登尽登、应知尽知,设立依申请公开栏目,为有需求的群众和组织提供服务。此外,我区将继续利用好互联网覆盖面广、传播迅速、便于查询的优势,配合区融媒体中心打造“离石融媒”公众号,使公众足不出户便可方便快捷的了解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区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