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拟文依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7]61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32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吕梁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吕梁市2018年度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8]37号)、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度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吕人社发[2019]14号)
二、文件政策解读
职业技能培训按培训时间确定,培训时间一般在10天(80个课时)左右,最长不超过15天(120个课时);10天以内(含10天)每人每天补贴150元,10天以后每人每天补贴100元。补贴范围由职业资格目录内的职业(工种)扩展到具有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规范的所有技能类职业(工种)。对经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先给予培训机构80%的培训补贴;3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再给予20%的培训补贴,并按我省职业介绍补贴标准给予就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