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文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拟终止部分民办幼儿园办学资格并注销办学许可证。

  二、文件政策解读

  为加强我区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有力促进全区学前教育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经举办者申请、区教育科技局审查,认定以下民办幼儿园符合注销的法定条件,决定予以注销,现予以公示。

《关于拟终止部分民办幼儿园办学并注销办学许可证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