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文依据:

  1、《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2、《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晋政发〔2019〕15号)。

  3、《吕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发〔2019〕10号)。

  二、实施步骤:

  2019年底,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2020年10月底,实现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2022年底,力争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企业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显著增强,政府监管效能显著提升,基本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吕梁市离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8日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