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文依据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16--2018)》(晋政发[2016]31号),按照《省发改委 财政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晋发改地区发[2019]514号)文件精神,结合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的通知》(晋财预[2019]70号)具体要求,区政府于2020年3月召开了离石区采煤沉陷区拆除复垦工作推进会。
二、政策实施步骤
为了推进全省采煤沉陷区村庄搬迁后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2018年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地环治理专项办公室要求于6月20日前对村庄搬迁、腾出空村的情况报回;随后,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印发了该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于7月20日前将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专门机构、联系人报回;2020年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该项工作的通知,要求于6月25日前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台账报回;并从6月份开始每月报回进展信息。
吕梁市离石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