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吕梁市离石区全省域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吕梁市离石区全省域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稿
一、发文依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及市委“1234”发展思路,坚持科学全面、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群众公认,综合考评、重在运用的原则,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综合评价,促进我区营商环境提档升级,更好服务高质量转型发展。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前期培训
主要依托“晋政通”视频会议系统,设置分会场,召集区直有关部门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责任部门牵头负责人、业务负责人和具体填报人参加2020年全省域营商环境评价培训会。区直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要求选派培训人员,认真学习指标评价内容、深刻理解指标评价理念、熟悉掌握指标评价方法,及时做好培训内容的传达贯彻工作,确保“理解要求到位”。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住建局、区教科局、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吕梁市农商行、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离石区分局、区能源局、山西地方电力离石分公司、区金融办、区自然资源局、区法院、区司法局。
完成时限:9月14日——9月16日
(二)数据填报
区级各有关部门要逐项对照指标评价内容,全面细致梳理盘点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资料,特别是本地区出台的简化办理环节、减少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强化制度保障等细化落实举措的政策文件。要严格按照评价工作限定的单项指标填报人数要求,组织填报人员熟悉指标内容,掌握本地政策,学习评价数据填报系统使用和填报操作规范,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逐项完整填报数据,全面、准确、客观反映本地区相关指标领域工作成效。同时,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不得泄露、外传填报内容。
共10项指标,任务分解如下:
1.开办企业指标填报。主要考察在当地设立并开始运营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所需要的流程、耗时、费用、便利度和办理注销的难易程度。其中便利度包括简化流程、电子化应用、便民利企举措等方面。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2.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填报。主要衡量企业新建一个建设项目需要办理的各项手续,包括环节、时间、费用、建筑质量控制指数和便利度,以及建筑质量安全制度监管,企业实际办理手续满意度的相关情况。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局
3.获得电力指标填报。主要衡量市场主体通过向当地电力公司(或供电公司、供电局)以及行政审批部门提交永久性电力连接的接入申请(或审批),最终实现成功装表接电的全流程。
牵头单位:区能源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山西地方电力离石分公司
4.获得用水用气指标填报。主要衡量本辖区用户在进行用水用气有外线工程新装时可选择的报装方式方法、供水燃气公司优化部门间协作流程、精简审批资料、提高报装透明度、政府管理部门对城市整体用水用气的规划与效率把控程度等情况。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5.登记财产指标填报。主要衡量一个有限公司(买方)从另一个企业(卖方)购买一个财产(不动产),并且把财产的使用权从卖方转移到买方,使买方能使用此财产、把此财产作为贷款抵押、以及在必要的时候把此财产卖掉的所有手续,环节从房源核验开始,到完成领取不动产权证截止。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区法院
6.获得信贷指标填报。主要衡量信贷政策落实情况,信用信息建设情况以及企业融资的相关情况。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税务局、吕梁市农商行
7.执行合同指标填报。主要衡量评价人民法院解决一起民商事合同纠纷所耗费的时间、成本和解决合同纠纷过程中涉及的司法程序质量指数。
牵头单位:区法院
配合单位:区司法局等区直各有关单位
8.政务服务指标填报。主要衡量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情况。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9.市场监管指标填报。主要考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方式的制度建设及其应用情况。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区发改局
10.包容普惠创新指标填报。主要考察各地在包容合作、普惠利民和创新引领三个方面的建设水平,主要包含创新创业活跃度、人才流动便利度、市场开放度、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率、综合立体交通指数。其中,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包括文化开放与包容、人才教育、医疗福祉、养老服务四个方面。
牵头单位:区教科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特别是营商环境评价10项指标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本领域、本系统评价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协调指导到位”。
完成时限:10月12日——10月16日
(三)信息核验
县(区)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配合第三方机构,通过随机抽取企业及政府部门问卷、直接获取数据、互联网大数据抓取和调取业务部门系统记录,并通过大数据分析系统同步校验、实地调研、访谈核验等多种方式,对填报信息进行核验。相关各部门要加强与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沟通对接,及时提供相关业务记录、印证资料,对数据填报阶段未能充分反映的内容进行及时有效补充完善,确保“对接汇报到位”。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10月17日——11月20日
(四)新闻宣传
为营造良好氛围,扩大营商环境社会知晓度和认知度,相关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提炼“放管服效”改革成效和改革创新做法,大力宣传改革成效、创新做法和本地区企业开展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等。针对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利用媒体力量,扩大宣传辐射面。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吕梁市离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