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海平、张海文、白鹤、白志荣、冯丽、肖近三、薛建荣、王喜祥、冯建斌、张金平、马虎生、刘鹰、任晓明在主席台前排就座。王喜祥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代表192名,实际到会代表162名,符合法定人数。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鹤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一年来,在中共吕梁市离石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稳中求进推动各项工作,以高效能监督落实区委安排部署,以高水平代表履职汇聚合力。

报告从四个方面总结了过去一年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分别是: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助力区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激发代表履职内生动力,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按照“四个机关”定位,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报告指出

一年来的履职成效,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区委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乡镇(街道)人大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区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

报告指出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区人大常委会的换届之年。区人大常委会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换届方案,严格程序,依法推进换届选举相关工作,选好下一届人大代表,圆满完成换届选举任务。要着力增强人大监督、代表履职等各项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离石篇章提供法治保障。一要全面贯彻区委部署,彰显围绕中心的人大立场。二要着力提升监督质效,增强服务大局的人大担当。三要支持代表依法履职,扛牢为民代言的人大职责。四要全面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履职尽责的人大形象。

会议号召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吕梁市离石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强化使命担当,扎实履职尽责,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离石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区人民法院院长曹宪强作了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5 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离石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离石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顺利开启“十五五”规划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6 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实施的关键一年。离石区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对山西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区委六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强化政治建设,以更高站位坚定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公正司法,以更大作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人民至上,以更实举措践行为民初心维护民生权益、紧扣公正高效,以更高标准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以更严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离石篇章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雪莉作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5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抓质效,促公正;抓管理,促提升”工作思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2026年,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锚定“十五五”发展蓝图,认真落实区委六届十次全体会议要求,紧扣区委和市检察院决策部署,以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抓手,以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围绕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更高自觉践行担当使命、牢牢把握首要中心任务,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发展、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以更高标准增进民生福祉、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更高水平提升履职质效、驰而不息从严管党治检,以更高要求强化队伍建设,忠实履职,奋发有为,以法治之力助推离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大会表决通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草案)。

应邀列席本次全体会议的有:不是代表的区级领导干部,驻区的省、市人大代表,担任过县级实职的老干部,人大党组成员,区直正科级单位负责人,垂管单位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工委主任,区法院副院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企业负责人,政协委员及列席政协会人员。(王晶晶 霍馨悦 梁美丽 吴旭军 李佳锌 乔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