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汾阳至离石高速公路
两处收费站更名的批复
晋政函〔2025〕8号
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汾阳至离石高速公路两处收费站更名的请示》(晋交财发〔2025〕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汾阳至离石高速公路G20线K998+913处离石东收费站更名为吕梁东收费站,G20线K1010+075处离石西收费站更名为吕梁西收费站。
二、汾阳至离石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收费期限和收费标准等其他事宜,仍按我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