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太原绕城高速公路义望至凌井店段

(太原西北二环)太古高速公路联络线开通

运营和核定全线收费期限的批复

晋政函〔2025〕72号

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申请太原绕城高速公路义望至凌井店段(太原西北二环)太古高速公路联络线开通运营和核定全线收费期限等有关事宜的请示》(晋交财发〔2025〕2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太原绕城高速公路义望至凌井店段(太原西北二环)太古高速公路联络线开通运营。

二、太原西北二环全线(包括太古高速公路联络线)收费期限为30年,自2024年12月6日至2054年12月5日止。

三、太原西北二环全线收费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晋政函〔2019〕126号)执行,客运车辆收费标准执行乙类道路及隧道收费标准,货运车辆收费标准执行车型收费标准。绿色通道及其他车辆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

四、太原西北二环其他事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太原绕城高速公路义望至凌井店段(太原西北二环)主线段设置收费公路收费站的批复》(晋政函〔2024〕151号)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