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侯马经济开发区区域调整的批复

晋政函〔2026〕28号

临汾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侯马经济开发区区域的请示》(临政请示〔2025〕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侯马经济开发区区域调整。

二、区域调整后侯马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9.67平方公里,其中:

侯北新材料产业园规划面积4.63平方公里,包括两个区块,西区四至范围:东至西香线(不含),南至小贺村道北300米,西至襄侯线东935米,北至示范路(不含);东区四至范围:东至侯马市与曲沃县行政交界线,南至规划熔铸路(不含),西至山西德玺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东240米,北至侯马市与曲沃县行政交界线。

香邑智能制造产业园规划面积1.9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新西街向南延长至林城村村道,南至香邑村村道北173米,西至235省道(不含),北至新田路南27米。

浍南装备制造产业园规划面积2.2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规划经五街,南至侯马风雷管模制造有限公司南围墙,西至南同蒲铁路(不含),北至108国道南53米。

侯西铜基材料产业园规划面积0.7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高阳街(含),南至小韩村村庄以北村道,西至大西客运专线东330米,北至黄韩侯铁路(含)。

三、侯马经济开发区以高端装备制造(铸锻造)、材料(有色)为主导发展产业。

四、你市要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对侯马经济开发区的领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修改完善侯马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五、侯马经济开发区要组织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相应生态环境部门审查。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配合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省自然资源厅要按规定及时核定侯马经济开发区区域调整后的四至范围。

七、省商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侯马经济开发区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其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重点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着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发挥开发区促进区域经济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