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省科技厅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西省“先投后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
“先投后股”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模式。在“先投”阶段,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形式向科技型企业投入财政支持资金,解决科技成果在概念验证、小试、中试及二次开发等关键环节的资金问题。在“后股”阶段,当被投企业达到转股条件时,将投入的财政支持资金转换为股权,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逐步退出。项目整体实施周期分为“先投”阶段(科技项目期,一般不超过2年)和“后股”阶段(持股与退出期,一般不超过5年,其中后2年为股权退出期)。
“先投后股”项目聚焦能源转型、产业升级和适度多元发展的技术创新需求,重点支持主要经营活动在我省的种子期、初创期或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通知明确,单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申报企业应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筹集项目配套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转股后投资机构获得股权比例不超过20%,且不成为被投企业第一大股东。(王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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