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检查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在全省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对2022年—2025年生态环境部及省级审批的318个建设项目开展了全覆盖执法检查,共发现“三同时”及竣工验收类环境问题220个,排污许可与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危险废物管理处置等环境管理及污染类环境问题235个,监督检查“回头看”取得阶段性成效。

配强执法力量

防范新增污染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同时设计,即建设项目的初期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同时施工,即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评及其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同时投产,即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环评批复等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在日前召开的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一级调研员田世明介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是前提,贯穿项目设计、施工、投产全周期,保障环保设施同步落地;竣工自主验收是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前的法定环节,是检验建设单位是否履行环保责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关键门槛。“三同时”管过程、自主验收管结果,二者共同防范新增污染、守住环保底线。

为进一步落实这两项工作,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精心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培训,印发专项实施方案、监督检查指南、违法行为分类处置指引手册,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检查内容、方法步骤、处置规范等。积极配强执法力量,统筹省、市两级生态环境执法力量,实行省级执法业务骨干“揭榜挂帅”,并根据各市行业特点,每个工作组抽调1名—2名行业专家辅助检查,提供技术支持。在检查中落实政策要求,坚持“综合一次查”,除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及竣工验收类问题进行检查外,还对企业排污许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其它问题进行检查;同时,对市、县(区)审批项目进行抽查,实现“以查带训”。

筑牢环境基础

提升治理效能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三同时”及竣工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田世明解释,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落实法治要求,筑牢环保制度根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是我国核心环境管理制度之一,贯穿建设项目全周期,是环评制度落地的关键抓手。强化监督检查,是确保环保法律法规刚性执行、杜绝“重审批、轻监管”、维护生态环境法治秩序的重要措施。

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合规自律。建设单位承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主体责任,对验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加强监督检查,可以引导企业主动治污,规范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及验收流程,杜绝未验先投、弄虚作假、闲置治污设施等违法行为。

严控超总量排放污染物,守护生态环境安全。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可以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同步达标,从源头杜绝超总量排放污染物。而自主验收是投产前最后一道关口,目的是核查环评要求落实、治污设施效能、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防范超总量排污,守住环境质量底线。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主验收是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之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督,既可以减少审批环节、释放市场活力,又能通过精准监管守住环保底线,实现“放得开、管得住、服务好”,助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

健全全过程监管,提升环境治理效能。监督检查聚焦设计、施工、验收全环节,排查环保设施不同步、重大变动未报批、验收弄虚作假等问题,补齐监管漏洞,构建起“环评—三同时—自主验收—排污许可—执法监管”闭环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加大执法力度

建立长效机制

当前,我省建设项目“三同时”及竣工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田世明说,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常态化监督检查,下一步将围绕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在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方面,督促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情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跨市域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的抽查,协调跨市域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协作会商机制,加强对生态环境部审批和省级审批建设项目抽查,在项目开工建设后至投入生产或使用1年内,至少实现一次全覆盖检查。

将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督检查方式,把“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工作内容,通过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优化抽查设计、强化分类监管等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充分运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全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信息系统等相关数据平台,跟踪掌握建设项目建设、投产、验收进度,动态调整建设项目信息库。

进一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程序性、实体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将环境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和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一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清单式管理,指导督促各市依法依规处理,加大问题整改督办力度,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清零;另一方面,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治理,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健全常态化、规范化监管机制,助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统筹推进各市对市级、县级审批建设项目全覆盖监督检查,全面筑牢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管防线。(程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