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吕梁市离石区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4月至7月,区委巡察三组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10月22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吕梁市离石区司法局党组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六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巡察三组4月起对中共吕梁市离石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巡察工作,并于10月22日提出了巡察反馈意见。区司法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牢牢抓在手上,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截目前,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四个方面25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巡察整改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整改目标,切实做好整改
区司法局分别于2024年10月24日、10月29日召开专题会研究整改方案,并于12月12日召开巡察工作整改推进会,安排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及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区司法局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巡察整改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统筹。
(一)制定整改方案,有力有效推动整改落实。按照立行立改和分类整改的原则,在巡察整改期限内,坚持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四个方面入手,认真梳理具体问题,详细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分解、逐项落实、逐项销号,切实解决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突出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制定了反馈情况整改落实责任分解表,细化了整改任务,明确了责任分工,要求班子成员把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巡察办提出的“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求,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为落实整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不走过场。
(三)制度更加规范,确保整改长效。坚持教育引导和科学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管控的各类制度,从源头上遏制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坚持标本兼治,作风明显转变。切实用好巡察成果,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忠诚履职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实现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
二、严格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的精神不到位。
(1)一是没有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二是理论学习不够全面,存在应付思想。三是学习深度不够,未能深刻理解与准确把握核心要义。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每周例会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跟进传达学习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通过个人分享,交流研讨等方式不断强化学习效果。二是跟进学习、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并结合自身实际,及时贯彻落实。三是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常态化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
(2)学深悟透党的精神还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行党的精神专题学习补课。开展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暨党的精神交流研讨会,党组书记、局长进行了主题宣讲,领导班子结合法治建设、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等内容进行了交流研讨,强化了党员干部对学用结合的深入思考。二是将党的精神深度融入司法行政日常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围绕法治建设、法律服务、执法监督等精神为指引,创新思路方法,转化工作举措,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2.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履职尽责有差距
(1)未严格执行司法部发布的《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检查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我局是参照市司法局文件(吕司办〔2022〕118号)制定的离石区《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检查实操办法》。今年我局已严格按照司法部等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等相关工作。
(2)履职尽责有差距,主责主业落实不到位
①落实依法治区工作不够到位。一是行政复议队伍人员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实务经验欠缺;行政复议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程序不够规范、监督标准不够明确、监督力度不够大。二是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构、机制不健全,缺乏统一的审查程序。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了行政复议工作专题培训,同时建立了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每日业务学习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多方式引进专业人才。2025年调入一名法学专业公务员从事行政复议工作,并通过2025年山西省公务员公开招录法学专业人才。三是制定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明确行政复议监督的各个环节和步骤,确保监督程序的有序进行。四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明确规范性文件从起草、送审到反馈的完整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规范和时限要求。
②社区矫正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专题培训与业务交流。邀请专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题培训,结合每周例会常态化交流,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政策法规理解更深入,制定矫正方案时能精准把握针对性和个性化要求。充分利用山西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全面、准确录入社区矫正对象信息,据此定制的矫正方案有效实施,矫正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明显增强。二是创新学习教育模式。开展了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公益普法活动,邀请律师结合案例授课,并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激发矫正对象学习法律的热情。三是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召开全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大会,班子成员分片包联督导,对违规者依法处分并开展警示教育,矫正对象纪律和法律意识提高,社区矫正管理更规范稳定。四是加强档案管理。组织学习档案法规制度,设专人专岗负责档案工作,保障档案完整规范。通过司法所负责人交流学习,各所相互借鉴,弥补不足,提升整体水平。建立长效机制,定期检查评估,确保档案管理持续规范高效。
③法治宣传工作有短板。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日常与节日普法结合,增强法治意识。日常业务工作中,将普法贯穿始终,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抓住全年宣传节点,依托“法律七进” 开展多样主题活动,如消防安全、学雷锋等宣传,以及“12・4”宪法宣传周大型活动,实现日常与节日普法有机融合,有效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二是创新形式深化内容,提升普法实效。在普法形式上,注重创新和多样性,采用观摩研学、模拟法庭等形式组织学生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普法小课堂”活动。在普法内容上,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通过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运用典型案例进行释法,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明理的过程,有效提升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全面覆盖重点突破,强化法治教育。明确各部门普法职责,实现普法全面覆盖。重点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利用离石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资源,让青少年接受良好法治熏陶,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四是部门联动合力普法,扩大宣传影响。联合统战部、团区委等多部门开展系列普法活动。“12・4” 宪法宣传周,组织多单位、律所开展主题宣传,联合吕梁车站派出所举办 “法律集市”。日常中,基层司法所联合多部门普法,宣传更具针对性和专业性,扩大了普法影响力。
④部分村(社区)调解委员会未配备妇女委员。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对现有村(社区)调委会进行排查,对未配备妇女委员的调委会进行了调整。二是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调解员,充实人民调解队伍。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班子成员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办制定了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每季度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4.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监督检查履职方面还存在不足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拓宽监督渠道。加强与驻在单位内部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重要信息和线索。二是采取了不同的监督方式,如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三是定期组织谈心谈话,开展集中谈心谈话,针对特定领域或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四是加强了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5.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
(1)原始凭证不完善、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现有原始凭证进行集中整理,对接问题中涉及人员,完善了相关手续。二是加强凭证真实性与规范性的审核,对票据不符合的要求重新开具,对资料不完善的及时补充。
(2)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扩大支出范围。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对大额支出或重要支出,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健全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完善的经费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3)未按科目规定使用范围进行核算。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对财务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有效提升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财经纪律意识。培训期间重点围绕政府会计制度科目核算范围及要求展开学习,财务人员已熟练掌握核算规范,为财务工作的精准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4)账账不符,账证不符。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已依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范要求,清晰梳理并明确了总账与明细账科目间的对应关系,同时对存在的不科学明细账科目予以优化,账务科目体系更加规范合理。
(5)挤占办公经费。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预算管理。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向各部门征集工作计划及相关需求,召开专题会议,充分考虑各部门、各项目的实际需求,细化预算科目,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限额。
(6)公务用车租赁费超标。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学习政策,工作人员对《省直部门公务用车租赁费支出标准》文件精神理解到位,熟知费用标准和项目。严格审核费用,建立机制杜绝超标准租车,仔细核查票据合同,有效控制租赁费用。规范租车行为,按程序标准选资质公司,依需求定车型天数,用车租车均合规有序。
(7)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财务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加强对税收法规和政策知识的学习,掌握相关税收法规和政策。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扣缴义务履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所有税款都能及时、准确地扣缴并申报,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切实履行好税务扣缴义务。
6.司法局驻坪头乡墕口村下乡工作队的两名工作人员因业务工作并未完全脱离,存在两头兼顾的现状,工作制度存在难以完全执行到位的现象。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统筹调配机关干部,安排人员接替了下乡工作队业务工作,确保驻村工作队员完全脱产,全身心投入驻村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7.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到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并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规划。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确保发展党员程序严谨规范。积极参加区直工委组织的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会议记录进一步规范,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序,为党组织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8.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格、不规范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程序不规范。(2)预备党员转正程序不当,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确保发展党员程序严谨规范。加强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
9.党费收缴不规范
一是个别党员少。二是部分党员不能按照比例交纳党费。
整改结果:已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已经完成了党费补缴工作,对于之前存在的党费漏缴、少缴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补缴,确保了党费收缴的完整性和严肃性。同时加强了党费收缴管理,明确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核对党员的工资收入情况,根据变化及时调整党费应缴数额,确保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党费收缴实行台账管理,党费收缴工作更加清晰、规范。此外,通过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提高党员按时足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0.“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在决策管理上,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 制度和“一把手”落实末位表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杜绝个人专断,降低廉政与决策失误风险。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完整留存决策各环节信息,为工作推进、监督追溯提供支撑,助力及时发现问题,优化完善决策机制与流程。
11.廉政谈话未按要求开展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增强廉洁从政意识。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分管领域预防性教育,按要求定期谈话,重要节点重点谈,苗头问题及时谈。借巡察整改契机,开展了全覆盖廉政谈话,结合政法系统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显著增强,有力推动问题整改,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12.选人用人工作机制不规范
一是选人用人不规范。按照相关规定,司法所所长应为具备行政编制的国家公务员。离石区的11个司法所中,有6个司法所的负责人由参照事业人员担任。二是岗位交流机制不畅通。各股、室、所、中心的中层岗位中存在近五年及以上未进行调整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已通过2024年11月1日会议研究对部分人员进行了职务及岗位调整,五年及以上未进行调整的重点岗位均已进行调整。9个司法所所长均由公务员担任,接下来将继续向区委组织部申请将剩余2个司法所空缺编制纳入接下来的公务员招录计划,尽快按要求将人员配备到位。
(四)聚焦巡察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3.上轮巡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1)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机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公务员招录充实司法行政队伍,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切实解决因公务员数量不足,存在的用人不规范问题。
(2)关于股室之间存在长期混编混岗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局机关通过调任、招录了7名公务员(其中6名已进入面试阶段),加强了局机关工作力量,解决了因人手不足存在的混编混岗问题。
(3)关于“党组织领导机构设置不规范、领导班子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已书面向组织部门请示,争取党组成员按要求配备到位。
14.对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2019年9月,离石区审计局对区司法局审计后出具审计报告(离审报〔2019〕22号),关于“手续不健全,票据不规范”的问题仍未整改到位,其中主要是由于分管领导已退休,未在联签上签字,导致未能完善联签手续。
整改结果:已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与当时涉及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票据涉及的法律援助相关工作自2010年5月到2016年10月一直由当时司法局主要负责人直管,无分管领导,故联签上无分管领导签字。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我单位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个别问题整改还不够彻底,长效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去开展,并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一)持续深化整改
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重点针对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与整改问题相关的环节,如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中的请假审批、档案管理等方面,再次梳理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问效,明确阶段性目标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持续推进。特别是在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纪律意识方面,持续开展内部培训和教育活动,不断强化整改效果。
(二)强化责任担当
结合政法系统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在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违法违纪等问题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三)推动工作发展
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强大动力,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推动单位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任务,如法治政府建设、“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等,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目标,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其他单位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支持和资源,共同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8238748
电子邮箱:lllssfj@163.com
中共吕梁市离石区司法局党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