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切实落实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职业介绍补贴申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具有合法资质且按规定在我省注册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县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劳务经纪人,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与农村劳动者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或有组织劳务输出的,按接受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给予职业介绍机构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接受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给予补贴,其中: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每人不超过500元补贴;与省外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每人不超过800元补贴。同一人员不同时期在同一用人单位就业的只能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
三、申报材料
1.职业介绍补贴申请审核表;
2.职业介绍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等;
3.职业介绍成功就业人员花名册;
4.接受免费就业服务证明(本人签名、捺手印);
5.就业证明材料:成功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6.职业介绍机构银行账户信息。
四、办理地址
离石区政府大院7号楼209室
联系电话: 0358-8220801
附件:1.离石区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2.职业介绍成功就业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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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8日